高雄警紀又出包!警員酒駕撞傷人 記過緩起訴

出版時間 2019/03/18
三民二分局鼎山所一名朱姓警員酒駕撞傷人被自家人移送法辦。資料照
三民二分局鼎山所一名朱姓警員酒駕撞傷人被自家人移送法辦。資料照

高雄市再傳警員酒駕肇事事件!三民二分局鼎山派出所一名朱姓警員昨晚下班後,和友人吃消夜小酌至凌晨時分,竟酒後騎車返家,途經一處轉彎路口,和一名黃姓年輕騎士擦撞,對方倒地,下巴及手腳擦挫傷,警方到場處理,發現是自己人,經酒測達0.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由於朱員犯後態度良好,檢察官當庭諭知緩起訴,並支付公庫5萬元,市警局表示,朱姓警員違反酒駕規定,將予以記過懲處。
 
高雄市警方繼日前湖內警分局張姓警員一年兩度酒駕,今晨又傳警員酒駕撞傷人事件,似乎顯示警紀螺絲鬆了!
 
三民二分局鼎山派出所朱姓警員(35歲)昨天深夜下班後,和友人一起吃宵夜,席間曾小酌,凌晨一點多,朱員帶著酒意竟騎車返家,行經天祥一路一處路口遇轉彎時,和一名直行的黃姓機車騎士(22歲)發生擦撞,兩人雙雙倒地,朱員手腳擦挫傷,黃男則下巴、手腳擦挫傷。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由於事發地在三民二分局鼎金派出所,處理警員一眼認出在鼎山所任職的朱員,只能尷尬對看,依規定對朱員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達0.5毫克,朱員自知酒駕闖禍,噤聲不語,黃男酒測值零。
 
警方依照規定通報上級,並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朱員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朱員態度良好,坦承犯行,檢察官當庭諭知緩起訴,並諭令朱員需支付公庫5萬元。
 
三民二分局分局長黃文哲表示,朱員之前在鼎山所擔任專案人員,績效和工作表現不錯,卻因酒駕誤事,將予以記過處分。(石秀華/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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