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東港一艘漁船日前在基隆外海錦花嶼海域作業時,遭中國福建漁船撞上,船身受損嚴重,維修花費恐逾百萬元,船長求助無門,家屬轉而向媒體投訴,盼能給漁民一個交代。
據了解,7日上午11時許,蘇澳區漁會漁業電台「蘭陽台」接獲無線電通報,指屏東東港籍64噸延繩釣漁船「魚進滿6號」,在北緯25度31分、東經122度13分,即棉花嶼東北海域,被2艘中國福建鐵殼雙拖漁船撞擊右舷受損嚴重,船上包括台籍船長陳清法及5名印尼漁工幸無恙。
海巡署獲報後,緊急動員包括北部機動海巡隊的謀星艦、基隆和澳底隊100噸及35噸船艇等1艦2艇趕赴現場協助,但抵達前,雙方即已互留電話達成初步和解。
蘇澳海巡隊指出,事發地點為領海鄰接區,當時魚進滿6號正要折返南方澳漁港,而中國閩海豐00699號漁船則是直行往東,雙方發生碰撞後,都有停船,也互留電話達成初步和解。
海巡隊說,當時前往協助的謀星艦曾以無線電與魚進滿6號漁船通聯,「魚」船表示不用前往,原本出動的3艘艦艇才恢復原本勤務。「魚」船抵達蘭陽溪外海9海浬處,海巡隊派遣船艇戒護「魚」船,於當天晚上11時許,返回南方澳漁港。隔日一早便到蘇澳海巡隊製作筆錄。受損的魚進發6號,船身右舷遭擦撞,受損嚴重,維修費用粗估約需100萬多元。
蘇澳海巡隊指出,依作業標準,民事案件以和解為原則,後續將筆錄資料、損害情形等相關卷證,交由北航中心進行海事調查,據以透過陸委會或漁會系統向中國漁船求償。
蘇澳海巡隊強調,12至24海浬屬於領海臨接區,船隻可無害通過,但不可作業,若漁民有發現中國漁船違法作業,可通報海巡隊,進行線上取締、驅離。
遭撞的魚進滿6號漁船船長陳清法說,他是前往該海域捕捉鯊魚,大批中國漁船越界捕魚「偷抓」,過程中不知為何撞他,因向媒體投訴後,海巡署不斷希望他不要受訪,他說「自己被大陸船欺負,海巡署又要被責備」,認為很無奈。他表示,海巡已說要處理,盼他勿曝光,也拒絕受訪。目前受損的船隻已折返南方澳漁港上架維修。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說,出事的漁船雖是屏東東港籍,但平時都在南方澳漁港出入,還說,中國漁船「根本已經抓到台灣的門口了」,要求海巡嚴格執法。
「這種事情在海上常常遇到啦!」宜蘭縣延繩釣協會總幹事林新川說,事發地點距岸約30多海浬,已出台灣12海浬領海範圍,算是「公海」,平時台灣及中國漁船都會在該海域作業。
他說,漁船在海上發生碰撞的情形很常見,並非新鮮事,因案發時他人在日本參加台日漁業會議,返台得知此事後,已積極介入處理。
林新川說,中國漁船於案發後有留下電話,也表示願意賠償。受損的漁船已駛返南方澳漁港,並於週一時在當地全福造船廠上架整修,同時也對受損部分拍照存證,並且到蘇澳港務分局報案,製作海事報告,釐清碰撞肇責。
林新川表示,台灣漁船在海上與中國漁船發生事故,船長可持估價單及相關資料,透過全國漁會系統或海基會,向對岸求償。他表示,求償作業已著手進行中,「要先把證據保全才能跟對岸談賠償啊!」(林泊志/宜蘭報導)
發稿時間12:03
更新時間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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