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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邱姓少女(14歲)上月12日,行走在復興路斑馬線上,右手卻被右轉的轎車不慎擦撞,「碰!」一聲讓少女驚嚇,卻沒想到駕駛竟未停下跑掉,所幸有目擊民眾記下車號提供警方偵辦,馬上找到左姓男駕駛(76歲),隔天到案後竟稱,「自己車子沒有怎樣,以為沒事」,說法讓邱姓少女相當傻眼。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左男在復興路右轉忠明南路撞上行人後,立即將車輛開走,他到案時聲稱,右轉時有感覺到碰撞東西,以為是撞上機車,開了一段路才停車發現自己的車子沒有怎樣,所以才沒有報案。完全無視一旁無辜遭撞的行人有無受傷,只關心自己的車子有無擦撞到。所幸少女輕微擦傷沒有大礙。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蔡興邦表示,左男斑馬線上未禮讓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又逃離現場,即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後警方依照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將左姓駕駛函送法辦。(田兆緯/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1416
更新時間:1707
左姓駕駛沒有禮讓還不慎擦撞行人,事後又逃離現場。翻攝畫面
左男事後雖有下車查看,辯稱車沒怎樣就未報警。翻攝畫面
所幸少女僅右手輕微擦傷沒有大礙。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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