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9日晚間一名開UBER的鄧姓女子與王姓女友幫人運送3000萬元鉅款,卻在半途遭到3名匪徒持刀搶車劫財,台北地檢署查出一家新加坡舞廳泊車小弟王璟澄涉有重嫌,今依加重強盜罪將他起訴並求刑10年,另對在逃的劉姓、林姓共犯發佈通緝,至於當初被警方懷疑涉案的汪姓、李姓男子,因檢方查無不法事證獲不起訴。
檢警查出,1名從事國際黃金買賣的涂姓男子,委託擔任UBER駕駛的好友鄧女幫忙向顧客收帳,鄧女平時除了開車外,就是幫涂男向投資者收取款項。
去年10月底,涂男因事出國,除了將身上1500萬元交由鄧女保管,還請鄧女幫忙收帳,10月29日鄧女開車載著林姓女友,車上放著涂男交給他的1500萬元,另外加上他收取了2筆帳款共計3000萬元,當車子開到北市信義區中坡北路,鄧女下車去買消夜,留下王女顧車,2名男子突然出現,持刀逼王女下車,隨即連車載著3000萬元現金逃離。
鄧女被搶後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得知鄧女最後一次收帳在大同區一家新加坡舞廳,隨即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發現舞廳泊車小弟王璟澄當天駕駛一輛BMW車子,車上載著劉姓、林姓嫌犯,一路從舞廳跟監鄧女的車子到信義區,再由劉、林2人犯嫌下手行搶。
王璟澄等3人得手後丟棄鄧女座車,帶著現金又駕著BMW車前往基隆,隨後又繞回北市太原路一處大樓地下停車場,警方在附近旅館逮捕3人,並搜出80萬元贓款,之後再逮捕王男。
王男到案後避重就輕,辯稱當天他只是開車載劉、林2人,他不知道2人要幹嘛,更不知道2人會動手搶劫,至於身上搜到的80萬元,則辯稱是2人給他的車資。
檢察官依照相關事證,認定王男與劉、林2人共謀,除了將王男收押,也依涉犯加重強盜罪起訴,求刑10年。另外在逃的劉、林2人,則已發佈通緝。(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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