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份子陳智強2017年底因傳播經紀利益糾紛與天道盟美鷹會械鬥,事後遭男子李灝、李志嘉、陳柏安擄走,帶往新北市鶯歌區一處鐵皮屋內,除持鐵槌等痛毆,還用瓦斯噴槍、燒紅鐵勾戳燙身體凌虐3小時,再以束箱帶勒斃。新北地院雖痛責李灝等3人手段兇殘,但考量3人自首,依共同殺人罪輕判李灝14年、李志嘉12年、陳柏安11年徒刑。仍可上訴。
但對於是否美鷹會委託李灝、李志嘉與陳柏安3人殺害陳智強,法院考量此僅有陳智強的友人闕姓應召站業者作證,就無其他證明李等3人跟美鷹會有何關聯,因此未認定跟美鷹會糾紛有關。而李灝在法院則供稱,2018年2月在路上跟陳智強發生擦撞,也有激烈肢體衝突,才會事後對陳智強報復。
死時35歲的陳智強原是竹聯幫南堂南賢會前會長,2017年中出獄後與好友闕姓應召站業者合作,經營傳播經紀公司,不過闕男因和楊姓同業起了利益衝突,同年12月找陳男帶小弟,和楊男找來的天道盟美鷹會成員談判,最後大打出手,也由於陳男在談判時態度強硬兇狠,更自稱「南港殺強」,因此和美鷹會結下樑子,美鷹會多次放話要修理陳男到死。
被告李灝(26歲)則在2018年5月多方打聽陳智強行蹤,得知陳車輛車號,平日皆停放南港興中立體停車場,與陳柏安(26歲)前往偷裝GPS衛星追蹤器,來掌握陳男行蹤、作息。
去年6月23日上午,李灝找來陳柏安、李志嘉與「阿國」(檢方追查中),也先準備黑色膠袋、膠帶、束箱帶、瓦斯噴槍、鐵鉤、鐵鎚與球棒等物,開車前往興中停車場埋伏,等陳男現身,隨即上前用膠袋套住頭部,強押上車,車上不時痛毆,也用黑色膠帶封口,綑綁手腳,將車開往鶯歌區一處鐵皮屋。
抵達後,李灝、李志嘉將陳男拖下車進屋,由李志嘉站在窗戶旁監控內外,陳柏安、阿國則在鐵皮屋外把風,李灝是脫掉陳智強上衣,用電剪剃掉陳男頭髮,再用瓦斯噴槍燒紅鐵鉤,烙印陳男背、臀,也用瓦斯噴槍頭直接戳燙,持鐵槌、球棒等輪流毆打。
直到當天下午再緊勒束箱帶,遭凌虐長達3小時的陳智強終因失血過多休克,窒息呼吸衰竭死亡,李灝等人清理現場,離去後也各自丟棄自身手機。後友人闕男聯絡不上失約的陳智強報警,當天深夜李男等3人則在律師陪同下投案。
新北地院開庭時,李灝、李志嘉與陳柏安均否認殺人,李灝稱僅是想教訓陳智強,李志嘉、陳柏安則說僅出於「挺」李灝,在內外把風均沒動手。但法院認為若僅要教訓可在停車場毆打即可,何須大費周章長期跟監,準備所有膠袋、束箱帶、瓦斯噴槍等工具,犯案也各有分工,凌虐長達3小時終造成陳智強死亡,3人已屬殺人共犯。
不過也基於警方獲報,雖調到停車場監視錄影,但僅看到陳智強遭人擄走,不知何人所為,李灝3人自行投案已屬自首,才依殺人罪各判處14至11年不等徒刑;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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