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賣藝品領不到薪水,法院判雇主敗訴。示意圖
近來網路行銷直播叫賣古董藝品、魚貨生鮮相當夯,台中謝姓男子受雇鍾女在網路直播販賣藝品,卻3個月未領薪及被收取5萬元的直播保證金,去年5月謝男離職後提告,台中地院判決鍾姓雇主要給付薪水和返還保證金共10萬8千餘元。
謝男提告指去年3月受雇鍾女,談妥每月薪資2萬5千元,工作包括整理、保養藝品,並於臉書講解說明及販賣,由於他在網路直播而接觸藝品,因此另繳交保證金5萬元,去年5月,謝男離職要求雇主給付3個月薪資共5萬8千餘元及返還保證金。
鍾女則反駁,謝男不是員工,而是拜託想學習認識藝品,未來要至南投開店,才讓他在店裡實習,並讓他在臉書介詔藝品訓練口才,所以沒有薪資,但擔心他沒有油資,還提供介紹藝品售出,每件給予200元至600元不等的油資。
謝男在實習期間有向公司借款,也購買珍珠項鍊、聚寶盆、茶檀等藝品未付費,所以5萬元押金必須折抵這些費用。
法院審酌謝男與雇主的聯絡訊息,雇主教育訓練謝男販售藝品的技巧,謝男要報告每天工作內容、銷售成績,被要求每天直播3次,每次1小時,累積直播客戶群等,法官認定雙方確實已成立勞動契約。
另外,鍾女也提不出謝男購買藝品未付帳的證據,因此判決鍾女必須支付積欠的薪資及返還押金共10萬8千元。(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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