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影片救不回 知名婚紗公司怒告出包攝影師

出版時間 2019/02/05
陳姓父親2017年6月在晶華酒店嫁女兒,請知名的蘇菲雅婚紗公司做婚攝竟發生影片檔案損毀意外。資料照片
陳姓父親2017年6月在晶華酒店嫁女兒,請知名的蘇菲雅婚紗公司做婚攝竟發生影片檔案損毀意外。資料照片

曾替藝人ELLA等名人拍攝婚紗的蘇菲雅婚紗攝影公司,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婚紗街開業30年,創辦人洪品蓁號稱「婚紗女王」,但2017年3月蘇菲雅承辦在晶華酒店舉行的陳姓女子婚禮,竟然發生婚禮側拍錄影硬碟檔案損毀的意外,遭陳父求償判賠8萬元,然而蘇菲雅認為出包的是當天負責婚攝的祥飛多媒體工作室負責人方英強,於是轉向方男求償商譽損失等共208萬餘元,台北地院判決方英強應賠蘇菲雅13萬1120元。
 
判決指出,陳父2017年以2萬元委託蘇菲雅婚紗攝影公司辦理其女兒婚禮現場動態攝影,蘇菲雅再委託配合廠商祥飛多媒體工作室負責拍攝,沒想到節禮結束後1個月,祥飛負責人方英強突然寄信告知蘇菲雅:「硬碟因遇到不可預期狀況,導致眾多檔案毀損...檔案無法救回」。
 
蘇菲雅最後未能交付陳女婚禮影片,陳父不甘原要珍藏一世的女兒婚禮影片泡湯,怒提告求償32萬元,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2018年7月判決蘇菲雅應賠8萬元。但蘇菲雅認為,這全肇因於方英強沒有確認電腦硬碟狀態,應該由方英強負責這8萬元加裁判費1120元,且方英強出包使蘇菲雅辛苦累積30年的良好商譽受嚴重破壞,應賠償商譽損失200萬元,共應賠208萬1120元。
 
方英強則抗辯,蘇菲雅如果當初認為婚禮重要,應該自行拍攝,他代拍一次僅獲8000元報酬,蘇菲雅向他請求200多萬元賠償無理由,他頂多願意賠償報酬的3倍即2萬4000元,針對蘇菲雅提出相關新聞報導證明商譽受損,方英強強調:「明明就是蘇菲雅不跟人家道歉與關心,與我無關,我只是負責拍照。」
 
法官最後審酌,婚禮影片檔案毀損的意外,確實是方英強沒有事前確認電腦硬碟狀態所造成,應歸責於方英強,蘇菲雅請求負擔判賠陳父的8萬元以及裁判費用1120元,有理由應予准許,而蘇菲雅經營多年,屬於具有一定規模及知名度的婚紗攝影公司,商譽也確實因此受損,損害金額認定為5萬元,判決方英強共應賠13萬1120元。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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