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毒品「類大麻」流入市面 新北刑大:混用恐致命

出版時間 2019/02/04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去年在桃園地區查獲販毒案件,從毒販身上發現有成份不明的咖啡包,經檢驗後確認是類大麻活性物質XLR-11,而這些類大麻活性物質是由人工合成的化學物,會使人體產生類似吸食大麻的感覺,近期在市面上快速擴散。翻攝畫面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去年在桃園地區查獲販毒案件,從毒販身上發現有成份不明的咖啡包,經檢驗後確認是類大麻活性物質XLR-11,而這些類大麻活性物質是由人工合成的化學物,會使人體產生類似吸食大麻的感覺,近期在市面上快速擴散。翻攝畫面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去年在桃園地區查獲販毒案件,從毒販身上發現有成份不明的咖啡包,經檢驗後確認是類大麻活性物質XLR-11,而這些類大麻活性物質是由人工合成的化學物,會使人體產生類似吸食大麻的感覺,近期在市面上快速擴散,但製造品質參差不齊,不論是吸食或是誤食都可能對身體造成嚴重無法復原的危害,呼籲民眾切勿嘗試。
 
新北市刑大表示,近期類大麻活性物質出現頻率攀升,類大麻活性物質存在由來以久,最初是用來研究大麻對腦內神經傳導路徑,以開發新式醫療藥品,因此化合物種類相當多元,但並不含有大麻植物主要成份「四氫大麻酚」,而是透過人工合成類似大麻成份的化學物質。
 
在大麻仍為多數國家列為管制毒品的情況下,類大麻活性物質從原本的學術用途變成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濫用藥物,衛福品自2017年起已接獲多起類大麻活性物質的濫用通報,為了加強這類新興毒品的管理,陸續函送法務部審議,目前包含XLR-11、JWH-018、HU-210、AB-CHMINACA等類大麻活性物質均增列為第3級毒品。
 
新北市警局毒品查緝溯源中心表示,使用大麻會產生興奮感及感官意識變化,並伴隨短期記憶力下降、運動機能受損及焦慮感等副作用,長期使用也可能引發上癮;雖然全球部分國家逐漸開放有條件合法使用,但多數國家及美國數州仍是維持非法或僅限醫療用途。

台灣目前仍將大麻及四氫大麻酚等列為第2級毒品,如在家栽種或販售他人則涉及製造販賣行為,依毒品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不法分子試圖以類大麻活性物質搶占毒品市場,但合成方法不純熟,過程中又可能摻雜其他毒品或有害物質,在不知情狀況下混用可能對身體造成嚴重危害,甚至致命。
 
面對查獲大麻案件增加,市警局毒緝中心表示,2018年新北市查獲大麻142件167人,較2017年查獲122件159人略有上升,警方今年也會針對轄內大專院校鄰近特定營業場所加強查察,避免年輕學子誤染毒癮;同時也呼籲民眾在年節期間不要使用來路不明的藥丸及粉末,若是粗糙濫製或混用毒品成份,可能會造成自身重大傷害。(突發中心莊淇鈞/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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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刑大表示,近期類大麻活性物質出現頻率攀升。翻攝畫面
類大麻活性物質從原本的學術用途變成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濫用藥物。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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