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警分局接獲線報,經跟監蒐證後,日前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分別破獲位於彰化、雲林二地以綽號「胖虎」林姓嫌犯為首的詐騙集團,帶回林嫌等7嫌,扣得電腦、手機、K他命等犯罪物證,其中一名洪姓嫌犯還被查出涉嫌載外籍女子賣淫圖利,訊後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毒品、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
東港警分局去年11月間接獲情資,掌握戶籍在彰化的林嫌兄弟(30歲、29歲)為首的詐騙集團,分別在彰化、雲林各租下一棟透天厝,透過網路電話,以假冒中國大陸通信管理局、公安、檢察官等身分詐財不法行為。
東港警分局表示,經多日蒐證,14日一早警方搜索票,先兵分二路往彰化員林、雲林斗六二處機房攻堅,陸續逮捕主嫌林嫌二兄弟、洪姓(33歲、彰化)、黃姓(28歲、彰化)、詹姓(24歲、彰化)、黃姓(31歲、雲林)、吳姓(34歲、屏東)等7嫌,並扣得電腦3部,手機37支、K他命2小包等物證。案經移送屏檢複訊,「胖虎」遭裁定聲押獲准。
警方調查,「胖虎」與弟弟二人曾於2016年參與過詐騙集團工作,於當時習得架設、經營機房的結構技術,也曾因詐欺案遭判刑1年10個月、2年1個月不等,卻不知悔悟。竟於去年11月間開始籌畫租屋組自己的詐騙機房,並將平日常互動的「兄弟」共謀不法。即以大陸通信管理局、公安、檢察官等假冒身分,隨機打電話給不特定被害人,誆稱門號涉及不法、積欠電話費等理由,以話術趁被害人臨時反應不即的心理狀態詐財。
警方表示,該集團為避開警方查緝,刻意將成員分開不同地點,資料再利用雲端架構共同存取相互交換。警方並於彰化機房電腦網路中,發現該集團洪姓嫌犯還透過網路攬客,媒介外籍女子在台中、彰化等地賣淫。雖然該集團應於今年元月才開張詐財,但初步推估已獲利40萬元。(陳宏銘/屏東報導)
警方攻堅入屋時,胖虎光著上身。翻攝畫面
胖虎的弟弟被警方控制在機房的臥房裡。翻攝畫面
警方蒐證詐騙集團電腦內容。翻攝畫面
警方將嫌犯等帶回偵訊。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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