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警分局偵查佐鄭凱陽涉私查民眾個資遭判刑。資料照片
新北市樹林警分局偵查佐鄭凱陽2016年11月間欠下30萬賭債,竟聽信離職警員游家瑋可幫他向債主說情分期付款,私下幫游男查詢2位民眾個人資料,讓游男以3萬元賣給國華徵信公司女經理何青芳。雖鄭警認罪,但新北地院認為他未遵守保密義務及廉潔,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3月,不能易科罰金。
另認罪的游男、何女則各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何女因無前科,另判緩刑2年,須保護管束,接受法治教育3場,向公庫支付1萬元;尚可上訴。
判決指出,警員鄭凱陽(35歲)2016年間透過離職警員游家瑋(37歲)取得網路簽賭球版的網址、帳號與密碼,簽賭欠下30萬元賭債,不斷被版主催討,但無力償還。游男得知後,對鄭男表示,如果可以幫忙查詢車籍等個人資料,他可向版主說情,讓鄭男分期償還賭債。
2016年11月間,國華徵信公司女經理何青芳(39歲)請游男協助查詢2名債務人個資,游男隨即要求鄭男代為查詢,鄭男利用公務電腦查詢後抄在紙上交給游男,游男共取得3萬元報酬,轉交給何女,再讓人用來討債。
事後債務人被債主找上門,還貼上「尋人啟事」傳單討債,懷疑個資外洩而報警。警方內部清查,才發現是鄭警所為,於是清理門戶,將鄭男送辦。(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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