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拍扁麵包師「吃子彈」 莽男判賠10萬

出版時間 2019/01/28
拍扁麵包師黃士福遭人恐嚇。資料照片
拍扁麵包師黃士福遭人恐嚇。資料照片

新北市黃姓男子因不滿麵包師黃士福在2016年時,拍到前總統陳水扁散步的照片還PO網,竟在臉書開設「肉搜黃士福請他吃子彈」粉絲專頁,並到黃士福的臉書留言,嗆聲「讓你全家比死還難過」等語。黃士福控告索賠,黃男除被依恐嚇危安罪判刑3月確定,新北地院另考量他名下無財產、且患有精神疾病,判他須賠黃士福10萬元確定。
 
麵包師黃士福2016年因到高雄市立美術館擺攤做生意,拍到陳水扁散步的模樣並PO網,引起各界嘩然,引起新北市黃姓男子(39歲)不滿,同年10月間先下載軟體隱藏IP位置,再上臉書開設「「肉搜黃士福請他吃子彈」粉絲專頁。
 
黃男接著用「肉搜黃士福請他吃子彈」粉絲專頁的名義,到黃士福的「凱文手工健康饅頭」粉絲專頁留言,嗆聲「黃士福給你兩條路走,全家搬離高雄或發佈道歉聲明,否則我會讓你全家過得比死還難過」、「黃士福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你的行蹤很好掌握,事情很好解決,會不會連累家人看你決定,否則就小心火災或兒童綁票,好話說盡,你自己想清楚」等語。
 
黃士福因此報警提告,黃男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確定。黃士福另提民事賠償,索賠2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官認為,黃男與姐姐、姪女租屋同住,每月要負擔14000元租金,經濟並不寬裕且罹患精神疾病,名下也無財產,審酌後判黃男須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為適當。全案確定。(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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