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2015年發生心理系王姓學生性侵學姊案,時任社科院院長夏林清宣稱這是「情慾流動」引爆輿論撻伐,但夏林清自認被汙衊,反控受害女學生及其朱姓男友發表不實文章損害她的名譽,求償1元並登報道歉。士林地院今首開庭,夏委任律師表示,夏堅持提告是認為「被害人不代表就可以成為加害人、說謊應受懲罰」,被害人律師則強調,他們無法接受性侵被害人在事發3年後還被師長告,「就像結痂的傷口再被掀起」;法官則要求律師轉達夏,堅持提告「對於想要恢復名譽的目的,不見得是好的」。
輔大性侵案件爆發1年後,受害女學生的中國籍朱姓男友在2016年5月29日於臉書發表文章,除了重新提及性侵案發生經過外,並質疑夏林清在處理過程企圖「河蟹」,未依規定通報性別平等委員會,私自決定組織「工作小組」,夏林清還多次向被害女學生強調為了系所名譽應「息事寧人」,要求女學生不要單純提出被害者觀點,不讓女學生敘述性侵後的受傷感受,造成女學生二度傷害,還涉嫌將工作小組的調查討論方向,引導至「被害人酒後亂性」的雙方同意性交並逼迫被害人承認自己為「酒後亂性」。
該事件爆發後,輿論撻伐夏林清,輔仁大學也將她停職,性侵案件部分,企圖性侵女學生的王男去年3月間已被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3年6月徒刑定讞。
原本風波已逐漸平息,但夏林清去年突對受害女學生及她朱姓前男友提告,原因是夏認為,朱男當初的8000字發文是不實指控,導致她名譽受損,而女學生當時曾轉發該文並稱是她「看過且同意」,她認為女學生也是共犯,因此提告向女學生及朱男求償1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士林地院今首度開庭,夏及受害女學生皆由委任律師出庭,朱姓男學生則已回中國,未出庭也未委任律師。夏林清委任律師主張,夏沒有如朱男文章所指,說過「性平會是非常迂腐保守的官僚機構」,事實其實是夏並未阻止案件進入性平會程序,當時夏雖然確實有在會議中討論到「喝酒後的可能性」,但並沒有發生朱男指控的「狠電工作小組成員」的事情,而工作小組純粹是「心理諮商」,並非替代性平會的調查,朱男文章中有諸多不實指控。
受害女學生委任律師則表示,女學生當時並未轉發朱男發文,而所謂「看過且同意」的意思,也包含事後同意,指的是朱男文章中提及她遭遇的部分,都是事實,她同意朱男揭露這部分的事實,並非同意全篇文章。
而夏林清被輿論非議,是因為她身為知名且資深的心理系教授,卻在得知學生遭受性侵後,未依規定向性平會通報,還舉行彷彿公審的200多人討論會,讓受害人再次受到傷害,還多次開記者會揭露女學生姓名、攻擊女學生,甚至要求性侵受害的女學生道歉,「如果夏林清認為名譽受損,那也是個人行為造成的,跟那篇文章沒有關係」。
受害女學生委任律師接著說,夏林清組織的工作小組沒有法源依據,當初目的就是調查性侵案件,不曾對事件當事人進行過任何心理諮商,「反而召開類似公審的200多人會議,夏主張的事情根本與事實不相符」。
庭訊最後,受害女學生委任律師以誠懇地語調,轉述受害女學生及父母的心情,「女學生和父母突又收到開庭通知,情緒十分激動,他們無法接受為什麼性侵被害人,在案件事發3年多後,還要面對被師長提告的官司纏訟,就像是已結痂的傷口再次被掀起,夏身為知名心理系教授,也有女兒,如果以為人師表、為人父母的角度,顧慮性侵被害人的感受,是否可考慮撤回告訴,不要再對受害人窮追猛打,此舉對於她恢復名譽也有好處」。
夏林清委任律師接著又隨即強硬回應,強調夏林清提告,是基於教育者的立場,「誠實是很重要的事情,無論何種身分,不誠實都是不對的,被害人不代表就可以成為加害人,如果學生確實有說謊的部分,也必須接受懲罰」。
庭訊最後,法官也勸說,其實原本事件已經稍微平息,如今都過了2、3年又再度提起,無論最後審判結果為何,再度引起社會審視與評價,「對於夏想要恢復名譽的目的,不見得是好的,希望大律師回去再跟夏林清談談,此訴訟是否有其必要性」,全案將擇期再開。(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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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8:54
更新時間: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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