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薑母鴨酒駕 補教名師高國華判刑4月

出版時間 2019/01/28
高國華吃薑母鴨酒駕,遭台北地院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資料照片
高國華吃薑母鴨酒駕,遭台北地院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資料照片

補教名師高國華去年12月29日開車沒繫安全帶遭攔檢,警員發現他滿臉通紅,當場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25,高辯稱只吃薑母鴨,還一度向法院聲請提審,但遭駁回,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台北地院認定高國華酒駕事證明確,今判他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其實高國華早在2009年就因酒駕被註銷駕照,沒想到這次竟無照酒駕,警方除對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還另開一張無照駕駛罰單。

判決指出,去年12月28日晚間高國華在新北市永和區一家薑母鴨店與友人聚餐,29日凌晨2時25分許開車行經北市中山北路一段時,因未繫安全帶遭警攔查,酒測值高達0.25,立刻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北檢。

高國華應訊供稱喝了6碗湯,堅稱只吃薑母鴨,沒有喝酒,餐後搭計程車返家休息3個小時後,發現手機不見,懷疑掉在計程車上,才駕車到中山一派出所報案,並觀看監視器畫面,待了2個多小時才離開,不料遭警方查獲。

高國華質疑警方執法有問題而聲請提審,但法官駁回後,檢方再度開庭訊問,高國華才坦承薑母鴨裡面有米酒,可能因此酒測超標。

高國華抱怨,當時正值冬令進補時期,一般民眾不清楚吃了薑母鴨有酒精的食材會酒測超標,質疑政府宣傳不力,且他當時向警察報案手機遺失時,警察也沒有叮嚀他不要酒駕,離開派出所就被逮,但他也坦言做了不好的示範,確實不應該。
 
檢方本月8日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高國華。法官認為,高國華坦承酒駕,且事證明確,因此依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判他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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