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駕照放水被逮 考官竟辯路考太嚴才放寬 

出版時間 2019/01/23
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外觀。資料照片
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外觀。資料照片

2017年9月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一名詹姓約雇人員擔任汽車駕照考試考官時,涉嫌對6名參加路考的考生放水,讓他們通過考試取得駕照。檢廉據報查辦時,詹男竟辯稱因為原本標準太嚴格,屢遭投訴,他才乾脆放寬標準。新北地檢署查無詹男收受賄賂事證,今依偽造文書罪將他緩起訴1年,但須支付國庫10萬元。
 
緩起訴處分指出,詹男在2015年至2017年間受台北區監理所雇用為約雇人員,負責辦理汽車駕照考照業務。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汽車道路駕駛考驗作業手冊》規定,路考(含場地及道路考驗)成績以100分為滿分,70分以上者為合格。
 
不過詹男在2017年9月間,在監理所辦理的場考擔任考官時,卻對6名考生放水。這6名考生分別在「倒車入庫」等項目出錯,應扣64分得36分、應扣40分得60分、應扣32分得68分、應扣56分得44分、應扣48分得52分與應扣48分得52分,全都應被評為不合格,卻被詹男評分76分與80分不等的合格成績,也順利取得駕照。
 
詹男放水的行為遭到檢舉,法務部廉政署因此介入調查。起初檢廉懷疑背後是否有犯罪集團從中以向考生收錢、買通考官的方式牟利,但並未查出有可疑人士及金流。
 
詹男被約談後則坦承所有犯行,辯稱原本他監考的標準太嚴格,而屢被投訴,才乾脆放寬標準,但並未從中獲得利益。
 
這6名考生也證稱,沒有送好處給詹男,考照過程中也覺得應該會被扣分或不合格,但最後還是通過考試。
 
檢方認為,詹男是因被投訴過於嚴苛才改變原有審查標準,並未收受考生好處,犯後也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因此依涉犯偽造文書罪,處分緩起訴1年,須向國庫支付10萬元。(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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