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著新北官網介紹走上鐵道 他竟遭警開罰1萬

出版時間 2019/01/17
一名民眾按照新北市觀光網介紹的山徑步道走進平溪線鐵道路線,挨罰1萬元打行政訴訟勝訴。資料照片
一名民眾按照新北市觀光網介紹的山徑步道走進平溪線鐵道路線,挨罰1萬元打行政訴訟勝訴。資料照片

袁姓民眾2017年6月與4名友人共遊新北市平溪區幼坑古道,但他闖入台鐵平溪線大華車站旁鐵道路線行走,警員看到後認定違反《鐵路法》規定:「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對他開罰1萬元,袁姓民眾事後怒提訴願也遭駁回,再提出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院審酌大華車站旁有水泥階梯銜接幼坑古道、大華壺穴等處,新北市觀光旅遊網也介紹說:「由大華站下車走到大華壺穴沿途必須走在鐵道上」,認定袁姓民眾主觀上並無違規故意或過失,判決撤銷處分。
 
判決指出,袁姓民眾強調,他當時與友人沿幼坑古道山徑步道行走,所依循的都是公務機關設置的路線指示,鐵路路線範圍也沒有設置柵欄、圍籬或警語,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違反《鐵路法》,因此請求撤銷裁罰1萬元處分。
 
交通部委任律師則反駁,大華車站月台及附近鐵路軌道沿線有設置警告標誌,已為明確警示,交通部已盡明確警示的行政責任,闖入者應當受罰,不過山徑步道部分交通部沒有路權,又屬於鐵道轉彎處,腹地過小且緊鄰軌道,強行設置警示有害火車行車安全,但袁姓民眾應可辨別該處鐵道是供火車行駛,不應進入行走。
 
法官審酌,從員警採證影像看來,袁姓民眾確實有在大華車站旁鐵路路線上緊鄰鐵軌行走,客觀上已經構成「行人在鐵路路線通行」的涉及違反《鐵路法》行為,然而,大華車站旁有水泥階梯通往步道銜接幼坑古道、大華壺穴等,長久供人通行,且新北市觀光旅遊網官方介紹網頁也寫到:「由大華站下車走到大華壺穴沿途必須走在鐵道上,特別注意火車行駛時間,踏著枕木,在青山綠水的懷抱中,和家人好友邊走邊聊天最是愜意!」
 
法官考量,交通部在設置的警示標語在大華車站月台兩側,靠近水泥階梯步道口的警示牌面也面向月台一側,若從山徑步道沿水泥階梯走下,並無法看到並注意到警示牌面,無法提醒行人已行走至鐵路路線,交通部不能說已善盡監督警示的行政責任,最後認定袁姓民眾違反《鐵路法》,主觀上並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不具有可歸責性,不需擔負行政處罰責任,判決裁罰1萬元處分撤銷。可上訴。而事後新北市旅遊官網也已修改相關介紹。(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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