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點教育集團詐貸3200萬 負責人遭判刑

出版時間 2019/01/04
京點集團曾在2014年開記者會宣傳產品,還請來歌手暉倪代言。資料照片
京點集團曾在2014年開記者會宣傳產品,還請來歌手暉倪代言。資料照片

以「數位學習」教材當號召,在新北市、桃園市有15家分校的「京點教育集團」,在2014年至2016年間,要分校班主任以經銷商名義,向融資公司詐貸達3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結,今依詐欺等罪判負責人陳立洲有期徒刑4年1月,其中7月得易科罰金;實際參與營運的名義負責人李時欣則依詐欺等罪判刑2年6月,其中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立洲在2014年至2016年間,要集團旗下補習班分校的班主任,以「經銷商」名義向遠信融資公司貸款1200萬元,藉以增加集團業績,但實際上分校班主任根本沒有販售課程等相關商品。
 
此外,陳男又另創司馬國際文創公司,並要原在京點集團擔任會計的林姓女子出任名義負責人,再命林女和賴姓業務偽造多名學生家長的簽名,簽立購買課程的分期月付申請書,協助營造出京點業績欣欣向榮的假象,藉此向亞太融資公司詐貸2000萬元。
 
陳男被起訴後辯稱只是擔任顧問,並非公司負責人,是李女找融資公司貸款,但李女等人也都推稱不知情,由於同案其他被告、證人等證述,均指向陳男主導,再由其他人執行,新北地院今依詐欺等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年1月,其中7月得易科罰金。李時欣則依詐欺等罪判刑2年6月,其中6月得易科罰金。林姓會計依詐欺等罪判1年2月,賴姓業務則判刑2年5月,可上訴。

至於陳男另被指控用京點集團開發的「集點樂學網」軟體,宣稱只要簽約購買客人就送平板電腦、數位課程等優惠方案,誘使學生家長簽下分期付款的空白契約書,再移轉債權給融資公司,使得超過400名家長受害而涉嫌詐欺部分,新北地院認為罪證不足,判無罪,他的妻子被控為共犯,同樣判無罪。
 
而李女另在2013年涉嫌虛偽增資,為京點辦理增資後隔天,就將4000萬元款項匯出還給金主違反《公司法》部分,已被檢方起訴,法院另案審理中。(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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