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王董座認改標賣過期品 捐千萬換緩起訴

出版時間 2019/01/03

(更新:起訴內容)
老牌生技大廠葡萄王2016年被踢爆改標販售靈芝王等過期保健食品,董事長曾盛麟曾召開記者會否認,出庭時才承認是父親在世時指示員工將過期商品改標販售,而向檢方認罪,檢調查出,葡萄王靠改標不法獲利至少數千萬元,但因葡萄王已與廠商雅芳和解,因此北檢今給予曾盛麟等9人緩起訴處分,其中曾盛麟須捐公庫1000萬元並撰寫悔過書,葡萄王營業部前總監陳清裕則遭起訴。

另曾盛麟的胞姊、葡眾公司總經理曾美菁,竟涉嫌墊高公司購買軟體成本,從中A走1760多萬元,與前男友林愈得挪作旅行花費,檢方另將曾美菁等3人被依背信罪起訴。
 
檢調查出,葡萄王集團創辦人曾水照在世時,就已經指示員工將過期商品改標販售,2012、2013年將644瓶過期的營養食品「晶識王」和「UA-3美纖菌」延長有效期限再販售,但曾水照2014年重病之際,曾盛麟開始由曾盛麟接手父業。另外,2011年間,葡萄王原本幫廠商雅芳製造蜂王乳飲和膠原飲,但因為原料過期,採購新鮮原料恐會延遲交貨,葡萄王竟繼續使用過期原料製造商品出貨,檢方認定葡萄王藉改標,不法牟利共330多萬元。
 
曾盛麟起初還召開記者會,否認使用過期原料,宣稱此事是「家族內鬥、不實爆料」,但他出庭時承認從父親開始就如此改標,但他接手後已經改善內控機制,成立食品安全專責單位。
 
檢方根據公司內部報廢簽呈和相關證據認為,葡萄王改標欺騙消費者是事實,但考量竄改一事都是在曾水照任內發生,曾盛麟當時只是特助,又沒有前科,且事後還捐助10個公益團體500萬元,並改善公司機制彌補錯誤,因此給予曾盛麟緩起訴2年,但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撰寫悔過書。
 
至於葡萄王的台北營業處長許昭成、台北營業處長副理蘇家塛、總務部前經理曾政富、成品課課長張安靜、成品課副課長黃新發、成品課事務員廖士榮、製造課長魏村河也都認罪,因此都獲緩起訴2年處分,分別須支付公庫5萬至50萬元緩起訴金。而葡萄王營業部前總監陳清裕,是葡萄王的老臣,也被控任職期間涉嫌指示下屬竄改標籤,陳雖也認罪,但因陳另案被控涉嫌竊取葡萄王營業秘密而遭桃園地檢署起訴,因此北檢針對陳清裕詐欺的部分也起訴,未給陳緩起訴。
 
而背信的部分,檢調查出,曾美菁和前男友林愈得、偉盟系統公司董事長林孟克、五福旅行社廖姓女員工聯手,涉嫌在2007年至2015年間透過虛設公司進行採購的方式,墊高葡眾採購軟體的成本,A走中間價差1760多萬元,錢都被曾美菁和前男友林愈得挪為旅遊用途,被檢調查獲後,曾美菁才把錢回補公司。
 
且林愈得還藉著曾美菁舉辦公司表揚大會的機會,以身為葡眾公司顧問的身分,向合作廠商春風娛樂公司收取回扣1160萬元。
 
檢方認為,曾美菁等人墊高軟體價格掏空葡眾及林愈得收回扣的部分都涉犯背信罪,而將曾美菁、林愈得、林孟克起訴,至於廖女因只是出借名義擔任人頭公司負責人,而獲緩起訴2年,但須支付公庫10萬元。(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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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0:27
更新時間: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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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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