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牛排哥放出來了! 法官開3條件「再犯就再押」

出版時間 2018/12/21

(更新:新增動新聞)

30多歲的「虎尾牛排哥」蔡姓男子今年8、9月間,3度到虎尾鎮成功牛排館恐嚇、砸店;在若瑟醫院停車場刺破他人轎車車胎;恐嚇記者「今天不把你處理掉,我就不姓蔡」,先後共犯5次恐嚇、1次毀損,共6罪,雲林地方法院昨判處他有期徒刑共2年半,應執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雲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許佩如表示,法官對蔡男的量刑已經算重,蔡男10月3日遭羈押,一直否認犯行,法官以停押為手段開出條件,要他返回新北市住居,每月到當地派出所報到1次,同時命令不得對被害人、證人及相關親友有任何騷擾,一旦違反,就再次羈押他。蔡男已於本月7日獲釋,遭羈押的66天可折抵刑期。

許佩如表示,蔡男今年8 月19日、9 月8日和9月16日3度到成功牛排館,第1次是認為牛排店人員服務不週而大發脾氣,所以丟盤子、潑飲料,並向廖姓店長說「我要讓你的店無法再經營下去」;第2次是新聞報導後,蔡男認為是店家將監視影片放上網,又去店裡叫囂,向廖姓店長及其母親說「恁爸真的沒把你整攤翻掉」等話語;第3次是蔡男跑進店裡,向廖姓店長及其母親說「亂的你生意都不用做了,試看看」等語,在3次恐嚇行為中,除了第1次摻雜比較激烈的動作,其他2次沒有。此部分涉3次恐嚇,每次判刑5個月。
 
蔡男對於今年9月25日到虎尾鎮若瑟醫院時,不滿1輛車停在身心殘障車位,竟拿刀子刺破該車輪胎,蔡男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她自己不長眼 ,要怪我喔,為了1顆破輪胎要告我,儘管來阿,我很怕啊,1顆輪胎算便宜她了」。此部分涉毀損罪判5個月、恐嚇罪判4個月。

蔡男認為,1名黃姓記者報導讓他更被別人注意,今年10月1日晚間用自己臉書帳號公開留言:「你真的要死全家」,並在隔日凌晨撥打網路電話給黃姓記者,在語音留言說「在你家門口」、「不是很強現在是怎樣、把你的地址給我、妳女兒的學校我查到了、幹你老雞掰、我如果今天不能把你處理掉了我就不姓蔡」等語。此部分涉恐嚇罪,判6個月。許佩如表示,黃姓記者受恐嚇後,感到非常害怕,雖然出庭時表示原諒蔡男,但實際上應該是怕繼續遭蔡男糾纏才勉強同意。

許佩如表示,經傳喚蔡男父親得知,蔡男原本家住新北市透天厝,由於上下樓很麻煩,為了方便中風母親復健和走動,帶著母親回到雲林的平房居住,因獨自照顧中風母親的壓力過大,才導致情緒累積,牛排店的事件恰巧成為引爆的導火線,法官傳訊蔡父後,了解了其中背景原因,但這不能當作把蔡男行為合理化的理由。(寶智華/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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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 1311
更新時間 1935

蔡姓男子在雲林虎尾一家牛排館內砸店叫囂,遭店家提告恐嚇。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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