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稱王炳忠案消息來源 「2位電視製作人」

出版時間 2018/12/21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捲入陸生共諜案,去年12月19日遭檢調大動作搜索,2天後名嘴周玉蔻在電視政論節目搶先披露檢方調查內容,結果遭王炳忠提告洩密、誹謗等罪,並求償148萬7000元,台北地院今開庭,法官要求說明查證管道,周玉蔻爆料她的消息來源是2位電視節目製作人,還宣稱可能聲請傳喚這2人出庭作證。但庭後記者追問2製作人是誰,周玉蔻不發一言,快步離開。
 
上次開庭,法官要求周玉蔻針對王炳忠羅列的7大誹謗內容包括「共產黨、線民、第五縱隊」等以書狀答辯說明,但周玉蔻在答辯狀及今天的開庭中仍然只強調,她已提出與查證對象之間的LINE對話截圖,且言論符合台北地檢署起訴書及新聞稿內容。法官略顯不滿表示:「我再三強調是要言論發表前如何查證的證據,但LINE截圖與北檢新聞稿都是言論發表後的。」
 
周玉蔻再辯稱,她只提供去年12月21日以後的LINE截圖,是因為她跟那位查證對象之前都是打電話聯絡,12月21日當天因為她在上節目不便講電話,才改用LINE連絡,同時因為王炳忠否認關於父親王進步帳戶中多出500萬元,因此她連續請教那位查證對象,至於12月21日言論發表前的消息來源,除了這位長期提供她重要訊息的查證對象,還有2位電視節目製作人,如有必要可以傳喚2人出庭作證。
 
王炳忠則痛批周玉蔻完全沒有誠意,強調給她1個月時間提出針對7大誹謗內容的說明,她只給了一個完全無法對應7項言論的LINE截圖,時間點也根本是誹謗言論發表之後的,此外,周玉蔻今天才提出2名電視製作人是消息來源,與過去說只有1名查證對象說法不同,又不說明2人的身分,則這2人既然不是公務員如何知道內情?2人又有何資格讓人相信其消息有可信度?
 
王炳忠並表示,2015年台北市府發生廉委會委員洪志坤把大巨蛋等BOT案資料外傳給周玉蔻等名嘴事件,時任北市府政風處長劉明武曾指控周玉蔻洩密,周玉蔻反控應該先向她本人查證,王炳忠說,從此事件可見,周玉蔻作為資深媒體人,明知做指控應向對方查證,卻沒有來問過他本人就指控他涉共諜案,「代替法官對我未審先判!」
 
周玉蔻接著反駁表示,她當時有請廣播電台助理打電話給王炳忠查證,但王炳忠沒接電話。王炳忠則說,那時不是他不接電話,而是他的電話被查扣無法使用,且周玉蔻的助理後來還有打電話到新黨,但也沒有針對500萬等事查證。

法官庭末諭知下次明年3月8日再開庭,請周玉蔻針對7項言論提出書狀答辯,並斟酌是否傳喚2名製作人。(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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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去年底搶先披露檢方調查王炳忠案內容,今稱消息來源是2位電視製作人。李奕緯攝
王炳忠今在法庭上與周玉蔻唇槍舌戰。李奕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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