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失和諮詢離婚 怨妻竟偷吃律師懷孕

出版時間 2018/12/14

桃園一名人妻和丈夫感情不睦,到律師事務所諮詢離婚事宜,竟和承辦律師天雷勾動地火,雙方在辦公室做愛,人妻因而懷孕。律師擔心事跡敗露,傳LINE問人妻「妳能在肚子浮出來前,辦好離婚嗎?」人妻丈夫看到對話怒而提告,桃園地檢署昨依通姦罪起訴人妻和律師。

檢方調查,葛姓女子(34歲)與丈夫結婚2年,因感情不睦想要離婚,2016年4月到曾姓律師(32歲)開設的事務所,詢問離婚相關事項,沒想到和曾男互生情愫,竟在曾男辦公室發生性關係,事後兩人也曾到摩鐵偷情,葛女還因此懷孕。
 
去年3月,葛女的丈夫查看妻子手機的LINE訊息,赫然發現她和曾姓律師傳LINE互問「結婚了怎麼還會喜歡我」、「被抓到的話後果很嚴重」、「怕被你老公抓包」、「你能在肚子浮出來以前,說服你先生完成離婚手續?」、「你到了嗎?在幾號房」等,憤而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葛女偷吃被抓包,馬上和丈夫離婚,原以為能和曾男雙宿雙飛,未料曾男要求她墮胎才能交往,墮胎後又藉故疏遠。去年6月,葛女趁曾男前往桃園市政府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時,闖入諮詢辦公室,怒問:「你為什麼躲著我?」曾男馬上拿起手機錄音蒐證,葛女氣得將手機摔在地下,還拿起桌上的水杯潑向曾男,曾也不滿對葛女提告。
 
由於葛女和曾姓律師發生性行為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且有婦產科診斷出懷孕的証明、加上雙方LINE對話等,桃園地檢署今依通姦罪嫌將2人起訴;另葛女摔曾的手機及潑水,亦遭桃園地檢署依毀損及公然侮辱等罪嫌聲請簡判。

律師張建鳴表示,該名律師明知委託人已婚身分,仍與其發生性關係,已屬故意犯罪行為,違反律師倫理,可由律師公會移送懲戒,但除非收賄、貪污或司法詐欺等惡性重大犯罪,才會失去律師資格,通姦可能記申誡。(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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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求助律師欲與丈夫離婚。卻與律師在辦公室做愛,桃園地檢署依通姦罪嫌起訴。資料照片
人妻諮詢律師離婚問題。卻偷吃律師,遭人妻丈婦發現提告,桃園地檢署依通姦罪嫌起訴。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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