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闖紅燈遭警攔停開單。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多次交通違規的張姓男子,今年7月28日騎機車行經板橋西門街時闖紅燈,被一名正在等紅燈的警員目睹,警員立即尾隨攔截開單,張男不服遭裁罰1800元,向新北地院提訟要求撤罰,辯稱當時急著回租屋處照顧病情嚴重、雙目失明、洗腎的母親,沒想到遭法官打臉,查出張母早在去年6月過世,今判他敗訴。
張男收入不高,屬低收入戶,去年7月他在新北市違規臨停小貨車被開單,今年2月又騎機車在新莊區中正、民安路口闖紅燈遭逮,今年7月再度開貨車違規臨時吃紅單,同月28日晚間又騎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西門街、府中路口闖紅燈,碰巧板橋派出所一名警員正在該路口等紅燈,立即尾隨追上張男並開出罰單,張男當場拒絕簽收。
張男兩次違規臨停各遭裁罰300元,另兩次闖紅燈則各裁罰1800元,違規記點3點,張男均不服,向新北地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罰,除表示自己是「現代原始人」,還稱一心一意、全心全力想救治母親,才急著要回租屋住處照料病情嚴重、長期營養不良、雙目失明、洗腎、水腫,手腳都有指頭斷掉的母親。
不過,新北地院調閱相關資料,發現張母早在去年6月2日過世,而這4件交通違規都是張母往生後的行為,根本與違規毫無關聯,因此打臉張男,判他敗訴;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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