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店長不甘被分手 迷姦女友遭判刑還得賠百萬

出版時間 2018/12/03
葉男下藥迷姦女友。示意圖
葉男下藥迷姦女友。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葉姓男子不甘被分手,今年7月31日凌晨佯稱要搬行李,回到他和前女友同居處
,卻暗中在對方的飲料摻入FM2,等前女友昏睡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葉男7年8月徒刑,並須賠償100多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寵物店擔任店長的葉姓男子(33歲,在押)因不甘被分手,今年7月底先上網購買2顆FM2後,7月31日凌晨3點多跑到他和前女友先前同居的新北市永和區住處,要求要搬走自己的行李。
 
前女友本來不想理會,但拗不過葉男一直「盧」,只得讓他上樓。不料葉男竟趁前女友上廁所之時,把預藏的FM2摻入前女友的飲料內,等到前女友喝下飲料,因為藥效發作而昏睡時,再性侵對方得逞。
 
原本昏睡的前女友,突然驚醒,發現葉男竟趴在她的身上抽動,嚇得奮力推開對方,再躲到廁所內並報警。
 
葉男挨告後,在警詢、偵查與審理期間,對犯行都坦承不諱。法官則痛批他手段甚為卑劣,事後還將摻有FM2的飲料瓶丟到隔壁大樓的頂樓,顯然有意湮滅罪證、逃避查緝。但考量他始終坦承犯行,很有意願和解並賠償的態度,堪見悔意,但因前女友受創甚難平復,堅拒和解,至今未獲原諒等情狀,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8月。
 
前女友提起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原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及1000多元的就醫費用。法官則認為就雙方的經濟狀況、加害情節與所受身心傷害等影響,300萬元請求過高,今判賠100萬元精神慰撫金與1580元醫療費用。刑事與民事部分均可上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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