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獲新營區某市議員候選人違反政治獻金法,查扣現金及相關資料。翻攝畫面
台南市第一選區某市議員候選人以政黨總理身分,公開在地方有線電視頻道以跑馬燈廣告,只要民眾同意日後加入該黨,將會贊助所有競選經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容萱認為候選人及同黨里長候選人違反政治獻金法,前天率警調傳喚11人到案,偵訊後諭令該市議員候選人10萬元交保,3名里長候選人分別以3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請回。
檢察官林容萱、陳竹君前天指揮警調搜索該黨部兼市議員競選總部,傳喚這名議員候選人及3名里長候選人等被告及證人共11人到案,扣得現金43萬餘元、選民名冊、參選計畫書等物。
檢警調查出,新營區某市議員候選人以現金行賄,經檢察官指揮上開司法警察蒐證後,發現該市議員候選人以某黨總理身分,公開在地方有線電視頻道以跑馬燈廣告,只要同意日後加入該黨,將會贊助所有競選經費。
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該市議員候選人涉嫌提供10萬元到20萬元贊助3人競選里長,並以此對部分里長候選人買票行賄及要求共同向選民買票,認3名里長候選人沒有依政治獻金法第10條規定收受政治獻金,涉犯政治獻金法第26條及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分別諭知具保3萬元、限制住居、請回。
市議員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投票行賄罪嫌,諭知具保10萬元。檢察官將深入追查以釐清全部案情。(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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