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外觀。資料照片
台北一所國小孟姓體育老師去年12月教導籃球社團時,認為一名施姓小六生擾亂秩序,竟然動怒推他撞牆受傷,還將他拉到一旁要他回家不可以跟媽媽說,小朋友回家後因為頭疼告訴媽媽,媽媽得知兒子遭老師打傷,憤而提告,後因雙方達成和解,台北地檢署今將孟男不起訴。
據了解,孟男的學長因為在北市某國小擔任體育老師並擔任高年級籃球社團的導師,去年12月間因為有事,臨時請託孟男代理指導籃球社團,而發生此事後孟男已沒在那間學校指導籃球社團。
去年12月間,孟男到該校暫時代理學長教導籃球社團,在指導的過程中,孟男發現1名六年級的施姓男孩一直在跟其他小朋友說話,他要求小朋友不可以援亂上課秩序,等到最後在收拾籃球時,施姓男童手中的球又掉落在地上。
孟男認為男童故意掉球擾亂秩序,就動手推他要他把球撿起來,但因用力過猛,男童的後腦撞到牆壁,造成頭皮挫傷,孟男見到闖禍後,趕緊將男童撞到一旁,要他回家不可以跟媽媽說。
男童返回家後,因為頭疼被母親發現,追問下才知道是在學校被老師打傷,因此對孟男提出傷害告訴。
台北地檢署受理後,傳喚雙方到庭說明,最後達成和解,男童母親不再追究並撤回告訴,檢察官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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