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存自爆喉嚨長腫瘤 真相是這樣

出版時間 2018/11/21

(更新:新增動新聞)

太平洋電信電纜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太電200億餘元案,去年8月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年定讞,現於八德外役監服刑,而孫當年為否認涉案,出庭作證否認曾參與香港子公司業務,檢方認為他說謊,另起訴偽證罪,一審孫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今提訊孫道存審理偽證案,孫道存說話時嚴重沙啞、燒聲,他起立告訴法官:「不好意思,我喉嚨長腫瘤。」法官請他坐著陳述,不用站起來。

庭訊結束後,孫道存戴著手銬被法警押回監獄時,記者上前關心他的病情,問他:「喉嚨是不是不舒服、希望保外就醫嗎?」但孫不願回應。對此,八德外役監表示,監獄收容人的病情不便對外說明,但孫道存在監所服刑正常,目前從事園藝工作,行事很低調,平時家屬都會定期探視,安定囚情。但據悉,孫道存僅是感冒導致喉嚨紅腫。

八德外役監回應表示,監獄收容人的病情不便對外說明,僅低調表示孫道存在監所服刑正常,目前從事園藝工作,行事很低調,平時家屬都會定期探視,安定囚情。

檢方起訴孫道存(69歲)偽證罪,主要原因是他2005年10月3日針對太電掏空案到台北地院作證時,表示不知道太電有個香港子公司「太豐行」,也沒領取太豐行的薪資,但檢方認為他故意說謊。偽證案今在高院開庭時,孫道存依然否認作偽證,他說:「我是憑當時印象、記憶切實回答,而且我在太電不管財務、會計,也不管海外投資及轉投資,除了早期有管過太電相關的香港港麗酒店、美國西南銀行、泰國的電線電纜本業,而且我講的是我個人的事,與他人(其他被告)無關。」

對於孫的辯詞,公訴檢察官認為他當時如果弄不清楚太豐行是不是太電的子公司,大可以說「不清楚、沒印象」,但孫當時是肯定地說:「不是。」這就是作偽證。孫的律師、高檢署前檢察長陳守煌則表示,偽證罪的構成要件是對於與案情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作不實陳述,而且必須是明知不實而故意虛假陳述,但孫完全沒有這些情況。此案將於下月再開庭。

此案一審判孫無罪的理由是,偽證罪構成要件必須是對「案情有重要關係事項」作不實陳述,而孫2005年因太電案以證人身分當庭表示完全不清楚香港子公司太豐行的營運模式、也沒去太豐行開過會,檢方雖認為孫證述不實,涉犯偽證罪,但法官認為這些並非「孫有無依法在太電帳簿等資料中,揭露太豐行為太電子公司」等重要關係事項,所以判孫無罪。(丁牧群、石啟明/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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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7:59
更新時間 21:56

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案服刑中,今因偽證案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孫道存目前正在八德外役監服刑,今天卻出庭自爆喉嚨長腫瘤。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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