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影視公司老闆的導演焦喆英今年2月小年夜當天搭計程車到南港高鐵站,因計程車紅線違停,一旁員警上前跟司機了解狀況,焦男竟碎念:「媽的,催什麼催」等語,下車後遭警員攔阻,他竟用胸頂撞警員,結果被當場壓制逮捕送辦。焦男喊冤反控警員執法過當,但士林地院不採信,今依妨害公務罪判他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指出,今年2月14日晚間7點多,焦男搭計程車到南港高鐵站,準備下車搭乘高鐵,當時一名員警在該處指揮交通,發現焦男搭乘的計程車在紅線違停過久,上前了解狀況勸離。
但焦男卻在車內碎念:「媽的,催什麼催」、「我殘障不行喔」,員警要求他出示證件接受盤查,焦男卻置之不理,甚至嗆聲:「我就是不出示,有本事你就把我帶回警局啊」,接著下車執意離去,員警出手阻擋,焦男竟用胸部頂撞員警肩膀跟身體,導致員警向後退卻,員警當場壓制焦男,並將他逮捕。
但焦男到案後仍頻頻喊冤,辯稱案發當天他在計程車上講電話,因為他那天要搭高鐵返鄉,車票卻訂錯了,因此在跟高鐵人員詢問如何處理,他沒有在車內罵員警,都是在跟高鐵人員講電話,下車後他跟員警解釋他的難處,但員警卻跟他大小聲,還要他出示證件,他認為他已經解釋過了,才會往前走離,卻被員警擋在前面,「我就下意識抽走、掙脫,後來就被壓制了」。
焦男說,拉扯過程中有沒有撞到員警,他記不清楚,強調「這次衝突發生是因為員警的態度,司機僅暫停1分鐘,員警就過來盤查,但我當時已經要離開了,對一個趕車的人盤查根本是種騷擾,而且我在過程中沒有主動攻擊或辱罵,反而是員警執法有過當」。
但焦男說法被司機打臉,計程車司機證稱,因當時停靠的地方是紅線,焦男在電話中跟高鐵人員抱怨換票問題,停等了好一段時間,都不結帳,直到值勤員警過來盤查,他才一邊碎念一邊結帳下車。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焦男當時明顯是因車票問題而態度不耐煩,才會用粗鄙的言語對待執法人員,因此不採信其辯詞,加上焦男矢口否認犯行,又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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