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發燒送「隔離寢室」病亡 家屬求國賠664萬

出版時間 2018/11/13
簡志龍父親簡順周(左)與律師邱顯智今赴台北地院為國賠案出庭。李奕緯攝
簡志龍父親簡順周(左)與律師邱顯智今赴台北地院為國賠案出庭。李奕緯攝

2015年11月桃園憲兵訓練中心發生義務役士兵簡志龍感染「細鉤端螺旋體」致死事件,家屬對國防部提告請求國賠664萬餘元,台北地院今開庭,住在高雄的簡志龍父母專程北上出庭,國防部法務人員針對簡家求償喪葬費26萬餘元提出爭執,稱其中庫錢、蓮花被、樂隊、大體SPA等均屬非必要支出,認應降為11萬4000元,簡母則表示,昨天是簡志龍逝世3周年,她沒了一個兒子還換來軍方這樣對待,非常痛心。
 
簡家指出,簡志龍2015年9月(時年23歲)從南華大學畢業後入伍服役,在桃園憲兵訓練中心受訓,但該年11月8日突然發高燒,軍方卻不把他送到僅700公尺遠的長庚醫院治療,反而把他送到所謂的「隔離寢室」,實際上就是一間廢棄房舍,家屬懷疑,軍方堅持不把簡志龍送醫,是因為他11月13日就要結訓,憲訓中心不想扛責任,沒想到簡志龍就在結訓前一天死亡。
 
簡家透露,根據簡志龍與女友的LINE對話紀錄,他當時發高燒到39.5度,雙腿無法行走,聯絡父母讓部隊長官送他去醫院,11月11日他終於被送到長庚治療,但因為病情拖延多日,11月12日傍晚仍然不治死亡,死因被診斷為感染「細鉤端螺旋體」,事後家屬指控軍方延誤送醫提告業務過失致死罪,但桃園地檢署認為周姓中隊長、陳姓醫官均無過失,處分不起訴。
 
簡父、簡母目前向國防部請求國賠各330萬餘元,國防部今針對喪葬費部分提出爭執,表示其中的庫錢、庫錢車、工人用毛巾、蓮花被、樂隊、三寶架、大體SPA等都屬於非必要費用,應該刪除,還要求簡家提出給付殯葬社的匯款證明。簡家律師邱顯智則表示,國防部相關作法將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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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志龍逝世時年僅23歲,昨恰逢逝世3週年。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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