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法官的前立委謝啟大與妹妹謝啟國原本感情融洽,謝啟大2003年因指控前總統李登輝夫人曾文惠私運8500萬美鈔出境案,被依誹謗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她拒繳罰金選擇坐牢,當時妹妹曾出面力挺並接她出獄,豈料姊妹前年卻因房產互控。
謝啟大前年向法院提告要妹妹還她251萬餘元及99張玉山金控股票,並塗銷北市信義區一間房屋的抵押登記;妹妹則反訴要謝啟大償還借款369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妹妹應塗銷姊姊名下房屋的抵押登記,也就是說,北院認為謝啟大實際上並沒有向妹妹借錢而抵押房屋,至於姊妹其餘關於金錢的訴求,均被駁回。
記者致電謝啟大,詢問與妹妹打官司的事,她說:「我不願意對外談論家族內部的事,尤其這案子一審沒有查明事實,我希望未來法院釐清事實再說。」記者又問謝為何與妹妹設定不實的抵押權,她表示,當年因為李曾文惠案含冤入監,並可能被執行財產,對司法相當失望,「我自己的其他財產無所謂,但信義路房子是父親贈與的,我必須保護它」。
謝強調,抵押權設定雖然不實,但不違法,只是設定無效,且李曾文惠雖向她求償,但求償官司打了7年多,最後雙方和解,「我沒有賠償他,她也沒有賠償我」。至於妹妹反訴指她欠錢,還說每個月借她3萬1000元,謝說:「我當法官、立委這麼多年,收入是妹妹的好幾倍,怎可能需要她每月借我3萬1,真是笑話。」記者嘗試聯繫謝啟國的律師,但截稿前未獲回應。
敢言敢衝的謝啟大是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18期結業,曾任宜蘭、新竹地院法官、花蓮高分院法官,之後投入政壇當過3任立委,數年前淡出政壇,目前在中國從事法律諮詢工作,但仍關注台灣的公益議題,她日前返台,為的是蒐集資料要揭發政府官員失職,讓建商在危險山坡地違規大興土木,蓋房賣給民眾。
謝啟大(69歲)提告指稱,自己2002年因與李曾文惠互控誹謗及誣告罪,李曾文惠還向她求償名譽損失1億元,為避免父親贈與給她的北市信義路4段一間約33坪房屋遭強制執行,妹妹謝啟國建議將房地設定500萬元抵押權給她,抵押權存續期間從2004年7月6日至2014年7月5日,但實際上姊妹間並無金錢借貸關係,抵押權是姊妹倆「通謀虛偽」而作的設定,應該無效,且抵押權存續期間已屆滿,妹妹應塗銷抵押權登記。
此外,謝啟大主張妹妹應該返還由她保管的玉山金控股票99張、歷年股利33萬餘元,加上妹妹用她金融卡盜領218萬餘元,一共欠她251萬餘元及99張玉山金股票。
謝啟國則告訴法官完全相反的版本,她說與姊姊謝啟大原先感情和睦,姊姊常向她週轉資金,於是兩人約定把信義區房地設定抵押權給她,作為借款債權擔保,實際上,她從2004年9月6日到2013年10月7日間,每月用現金借給姊姊3萬1000元,總共借了332萬餘元,讓姊姊償還銀行貸款,另外,姊姊還向她借款36萬餘元,加起來一共借款369萬餘元沒還,因此房地抵押權所擔保的借款債權仍存在,沒理由要她塗銷登記。謝啟國反控姊姊要還她369萬餘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依據謝啟大的其他弟、妹的證詞,認定謝啟國所謂每月借給姊姊3萬1000元,應該是信義區房屋出租的租金,是謝父授權謝啟國收租金,但指示她把錢交給姊姊還銀行貸款,無法證明是她借錢給姊姊,而姊妹間互控的其餘金錢糾紛,法官都認定欠缺證據,全部判決駁回。
至於信義區房屋的抵押設定,法官認為既然謝啟國不能證明姊姊有欠她369萬餘元,因此判決她必須塗銷抵押權登記。姊妹對此案均已提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中。(丁牧群/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