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因捲入陸生共諜案,今年6月被依違反《國安法》起訴,但王炳忠不滿去年12月19日檢調大動作搜索後,名嘴周玉蔻即在電視政論節目搶先披露檢方調查內容,因此提起自訴告周玉蔻洩密、誹謗等罪,另求償148萬7000元並要求公開道歉,台北地院今針對民事部分開庭,周表示消息來源是2位政論節目製作人,王則反駁,周只是間接查證,仍須清楚說明查證過程,且再次重申,周是誹謗累犯,不應再上節目評論。
今天庭訊結束後王炳忠、周玉蔻一起走出法庭,但2人完全沒互動,周戴著帽子不發一語離開法院,王則站在法院門口等著媒體發問。
王炳忠說:「周玉蔻是中華民國誹謗累犯,40年資深媒體人卻一犯再犯,在民主社會,包括美國CNN、日本NHK、英國BBC,都不會讓這樣的誹謗累犯繼續當政論節目的常客,製造輿論空污。」
王炳忠還說:「檢方起訴我只能證明我在中國有出版收益,無法證實中國黨政軍交給我金錢做情蒐及軍事訓練等,甚至沒有周所說的我父親帳戶有500萬元,我父親帳戶根本不能收外幣,剛剛周在法庭又製造另一謠言,她說檢方資料證實我父親是用別的帳戶收500萬元,在此必須嚴正駁斥,不能接受周對我與父親二次、三次傷害。」
周玉蔻則在開庭時,向法官強調:「我有消息來源,也有查證,除了用Line對話外,也有用電話,事後北檢起訴也證實王炳忠父親另個帳戶有500萬元。」周還強調,她的言論除了後來台北地檢署的新聞稿及起訴書,證明符合事實外,消息來源是2位政論節目的製作人,但為保護消息來源,不便透露。
王炳忠則駁斥:「周玉蔻指控我父親帳戶中有美金外匯,完全與事實不符,我父親的帳戶根本不能收受外幣,周玉蔻還說周泓旭蒐集情報,我是周泓旭發展的下線,會讓社會大眾誤認我在進行情蒐,但檢方起訴證實我無涉情蒐,周玉蔻今天又說是向政論節目製作人查證,請問,他們不是檢調人員,如何得知消息?為何不直接向我本人查證?」
法官最後請周玉蔻針對王炳忠提出的7大誹謗內容,一一書狀陳報說後,諭知12月21日再開庭審理。(張欽/台北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