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東華持刀刺殺女友新歡楊男。示意圖
台中市一名51歲男子林東華出獄後,發現已經分手的葉姓女友與新歡楊男同居,心生醋意,先發簡訊「妓女」、「我有妳的裸照等洗出來妳就知道」等恐嚇訊息給葉女,又在葉女住家前看到楊男車子,怒致電恫嚇葉女:「叫你男人下來,如果沒有,就把那車變成蜂窩。」楊男下樓後,林男竟持刀割傷楊男腹部、以刀柄重擊其頭部致腦震盪。台中地院因此依傷害罪判處林男8月;另恐嚇罪拘役70天,易科罰金要罰7萬元。
男子林東華因案入獄,2年前執行完畢出獄後,發現與他分手的葉姓前女友與新歡男友楊姓男子交往同居,醋意大發,於去年3月下旬傳LINE給「你如果去那裡上班我就去給你沒面子..妓女」、「好阿、你們一起死」、「是姓楊的在教你怎樣是不是、他一定要死才會乖嗎」、「我有妳的裸照等洗出來妳就知道」等訊息給葉女。
同年3月27日晚間9時許,林男到葉女住處前等候葉女,發現楊男的車子停在葉女住處前,又憤而打手機給葉女恫稱:「叫跟你在一起的男人下來,如果沒有馬上下來,我就把那車變成蜂窩。」葉女心生畏懼,於是楊男下樓察看,卻被林男持水果刀刺向腹部,水果刀刀刃脫落,林男還改持刀柄敲擊楊男頭部,致楊男腹部被割傷、頭部有腦震盪等傷害。楊男想逃,林男又恫稱「你如果不跟我走,我就要把你的車變成蜂窩」,楊男心生畏懼而不敢動。所幸警方據報趕到現場,逮捕林男。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已經和葉女分手,卻'不能妥適調整自己心情,竟對葉女交新男友不滿而多次恐嚇,還持刀傷害楊男,對已經受傷的楊男繼續恐嚇,因此依傷害罪判處林男8月;恐嚇罪拘役70天,易科罰金要罰7萬元。(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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