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駕駛員尤振仲的子女今出面開記者會說明,聲明稿中提到尤被連續偵訊20小時。資料照片
台鐵6432次普悠瑪號翻覆事故引發各界關注,宜蘭地檢署在事故次日的上午11時,立刻傳訊受傷的駕駛員尤振仲,且訊後便向法院聲請羈押,直到23日清晨5時許法院駁回羈押、裁定50萬元交保,全程耗時約20小時,也被外界批評是「疲勞偵訊」,但檢方今發出聲明稿澄清,強調與事實有出入。
檢方指出,因駕駛員尤振仲對事故始末最為了解,且事故次日(22日)尤振仲接受治療後,向警方表示精神狀況良好、可以接受偵訊,因此檢方才請他於22日上午至地檢署說明,以釐清相關案情。
「分次訊問,避免連續疲勞偵訊!」檢方強調,在偵訊過程中檢察官非常關注尤振仲的身體狀況,及有相關證人、證物的對比,因此由同一位檢察官分次訊問尤振仲,為避免連續疲勞偵訊,每次偵訊段落之間都有1至4小時的自由休息時間,且每次訊問前都會再次詢問尤振仲的身心狀況。
檢方指出,在偵訊過程中也備妥餐飲供尤振仲及其子用餐,且自偵訊開始至檢方最後偵訊完畢時間為22日晚間21時57分,並非尤振仲記者會聲明稿所寫的「連續偵訊20小時」。(突發中心張芸甄/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今發出聲明,澄清並沒有連續偵訊20小時。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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