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與他的「學生情人」呂安妮去年情變分居後,王文洋因見不到兒子,懷疑呂安妮從中作梗,怒告呂妨害自由,也讓這段豪門情史再度引發關注。根據內政部統計,我國去年有5萬4112對夫妻離婚,為近5年來最高峰,因離婚而受影響的未成年子女有7萬6586人,也就是每天有近150對夫妻、超過200個孩子成夾心餅乾。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表示,其中因訴訟而未與孩子同住的一方,竟有超過半數探視受阻,甚至幾乎看不到孩子,恐影響孩童身心發展,令人憂心。
台中地院家事法官涂秀玲表示,有個小男孩曾親口對她說:「法官,我只希望不要讓我一天到晚跑來跑去」。負責處理法院親子問題的現代婦女基金會提醒離婚父母,應採取三種促進順利探視的策略,那就是「不批判」、「不阻擾」、「要合理」,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前提,建立良好探視環境。
現代婦女基金會每一年處理台中地院有超過1900個婚姻親子問題案例,日前進行「影響分居親子探視因素」調查,共回收183份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的父/母(簡稱同住方)問卷,及144份沒有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的父/母(簡稱探視方)問卷,發現在訴訟中未與孩子同住的一方,竟有超過半數探視受阻,甚至幾乎看不到自己孩子。
另外在探視困難度方面,同住方父母有高達64.8%自認沒有困難,但卻有52.5%的探視方父母認為是十分困難的, 44.3%的探視方甚至認為對方不願意讓自己和孩子見面。
承辦台中市政府駐台中地方法院家暴暨家事服務中心的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表示,從輔導案例中發現,在訴訟中未與孩子同住的一方,竟有超過半數探視受阻,甚至幾乎看不到自己孩子。潘維剛表示這種情況影響孩童身心發展,令人憂心。
社工人員從中看到父母常常因為婚姻、親子議題持續衝突而不斷進出法院,更發現分居的父母大多有探視方面的問題,不僅讓夾在父母中間的孩子感到為難,甚至已造成孩子的身心影響。
台中地院家事法官涂秀玲表示,曾經有個小男孩親口對她說:「法官,我只希望不要讓我一天到晚跑來跑去」、「我去哪裡都好,我如果在媽媽那裡住,我長大後會去找爸爸,我如果在爸爸那裡住,我長大後會去找媽媽。他們都愛我,我也喜歡他們兩個,喜歡的都一樣多。」很讓人心酸、心疼。
台中地院也發現,在法院處理親子議題事件中,當事人最常說「我已經很久沒看到我的小孩了」、「對方不讓我探視小孩」;另一方則說「我沒有不讓他看」「是孩子不要看他」。院長江錫麟表示,若查到真不讓孩子與探視方相見,法院輕則科以罰金,重則有可能會更改監護權。
台中地院家事庭過去就發生一起婆婆鎖門不讓前媳婦回家探視孫子的案例,經媳婦向法院社工投訴仍規勸不聽後,被法院科以5000元罰鍰。也有一名離婚媽媽到處搬家,讓爸爸找不到也見不到兒子,不過離婚媽媽的理由是因為工作更動才搬家,所以法院未做出懲罰。由於不給對方見小孩的理由玲瑯滿目,所以未見更改監護權的最嚴重裁定。(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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