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宏新因公罹難,遺書卻遭追回月撫慰金,其他公務員聽聞感到很不值。家屬提供
11年前從台北市政府都更處退休的孫宏新(享年66歲),喜山樂水還完成攀登百岳壯舉,身強體壯積極參與民間救難單位的搜救行動,不料,在接受政府徵調前往花蓮出任務過程中因公死亡,儘管台北市消防局核算309萬撫卹金,但家屬領取這筆前,原本遺族領取的月撫慰金卻須被扣除,讓原本有意投入救難工作的待退公務員,不禁卻步,更嘆:「太不合理了!」立委顏寬恒則呼籲相關單位應從寬認定,還給孫家人應有的尊榮。
一名即將在今年底退休的刑事小隊長表示,退休後投入救災救難工作不幸死亡,怎可以將原本遺族可以領取的月撫慰金,與因公死亡的撫卹金相扣抵,也從來不知道這項法條,實在太不合理,會讓原本想在退休後投入救難工作的退休公務員,感到絲毫沒有保障而卻步。
立委顏寬恒表示,孫宏新在救難行動中意外身亡,絕對符合因公死亡的要件,國家對於救難英雄本來就應該給予最高規格的撫卹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認為這是合乎社會公義的精神,但政府卻以當事人具有退休公務員的身分,苛扣原本應該發給當事人遺孀的月撫慰金,實在是太不合理,也讓政府原本要表彰當事人捨己救人義行的美意,蕩然無存。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該立即重新檢討此案,從寬認定,還給孫家人應有的尊榮。
立委江啟臣指出,依現行《消防法》規定,其遺族確實無領取月撫慰金時,才能另外領取撫卹金。不過國家因救災需要而進行人力徵調時,對於願意挺身而出,出入險境的救難英雄,政府應該提供更多的保障,未來不排除邀集相關機關檢討現行法規是否合宜,讓英勇的救難英雄沒有後顧之憂。(王煌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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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宏新的女兒接獲追討月撫慰金,這封公文讓他們感到不合理。賴文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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