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議員林保光、劉良彬、趙一先、林光榮涉及補助款收賄遭判刑。資料照片
新竹縣8名議員被控透過掮客陳益桯聯合文教業者,利用中小學輔助款採購書籍及教具,從中分贓牟利案,最高法院認定現任議員林保光、劉良彬、趙一先、蘇明輝、林光榮及卸任議員許阿勇罪證明確,今分依收賄等罪判6人各2年至13年不等徒刑,陳益桯等2名掮客各被判刑3年6月、3年10月徒刑。當初一併被起訴的議員鄭美琴、張志弘及新竹錦山國小校長何明星等50多名國中小校長、主任及組長已獲判無罪確定。
當年檢方起訴指出,2010、2011年間,漢藻負責人傅績欽、副總經理曾子芳、清文實業負責人鄭澤霖、鎮漢數位科技公司負責人戴卉婧,透過掮客陳益桯遊說縣議員劉良彬、趙一先、林保光、蘇明輝、林光榮、許阿勇等人爭取支用「地方建設補助款」。
掮客陳益桯再去尋求配合的國中小學,並由業者代為撰寫申請補助計畫及概算表等,由學校向新竹縣政府申請補助款,指定採購漢藻、清文、鎮漢的圖書、電腦設備。廠商取得學校採購款後,再4、6分帳,但法院認定僅部分議員與掮客涉貪並分贓,學校教職員並未從中獲利,因此僅判議員及掮客有罪。(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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