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辣斯月入20萬竟可申請法扶 原因曝光

出版時間 2018/10/08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打官司申請法扶引發爭議。資料照片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打官司申請法扶引發爭議。資料照片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不滿原住民律師陳采邑在臉書批評她「公開為同居人原民會主委背書」,怒提民事求償50萬元,不料事後陳采邑又爆料Kolas打官司竟申請法律扶助,引發外界質疑至少月入20萬的Kolas怎有資格申請法扶?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回應指出,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法律扶助要點」,只要有原住民族身分,不需審酌資力即可申請扶助。
 
周漢威今受訪指出,Kolas申請扶助的法源依據,不是一般人所依據的《法律扶助法》,而是原民會2002年公布、2014年修正的《原住民族委員會法律扶助要點》,不同於《法律扶助法》中規定以「無資力者」為扶助對象,《原住民族委員會法律扶助要點》規定「具原住民身分者」即為扶助對象,而經費也是由原民會專案補助,不像一般法扶案件由司法院補助經費。
 
周漢威坦言,Kolas這件案子算是原住民案件中比較特殊的案例,一般而言,原住民在實務上很常發生傳統文化與國家法律制度相衝突的狀況,包括婚姻、財產、打獵、土地使用等各方面,衍生像獵人王光祿只是獵捕山羌孝敬母親就被判刑的案件,或者因為居住地偏遠不易找到律師,當初制定《原民會法扶要點》,就是考量原住民的特殊性,而適度放寬對原住民的扶助範圍。
 
針對目前Kolas事件已經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周漢威回應,其實早在去年的時候,法扶會就有針對社會各界質疑扶助對象範圍做檢討,針對原住民族的部分,2、3個月前他們與原民會討論時也曾提出是否要加高扶助原民的門檻,但提案修法是原民會的權責,法扶會只能提出建議,目前Kolas申請法扶的案子,在適法性上就是符合條件,至於妥適性的問題則交由社會大眾觀察評議。(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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