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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醫院心臟外科林姓體外循環技術師,被控在上個月28日闖開刀房砍殺同事,造成陳姓護理師、胡姓女醫師受傷。台南地檢署今天依殺人未遂、醫療法等罪名將林男提起公訴。檢方認為林男涉犯殺人未遂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被害人也在偵查中主張不宜以具保的方式代替羈押,建議法院在審理中羈押被告,但法官在下午3時裁定150萬元交保。
台南地院法官今天下午裁定林男以150萬元交保候傳,責付給林妻,另外附帶交保條件是限制住居,每天上午10時到立人派出所報到,不能踏進成大醫院,不能以任何方式跟陳姓護理師、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呂姓護理師接觸。
林妻下午4時許由護師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陪同,帶著150萬現金到法院幫丈夫辦交保。林男今天下午4時30分出現,他走進法警室,看到多日不見的妻子,兩人在地院具保處深情相擁約2分鐘,隨後走出法警室搭車離開,在媒體包圍之下,林男僅簡單表示「謝謝關心,希望傷者平安,對不起大家!」林嫌妻子則邊說邊哭說,「現在想先讓先生回家休息,讓他自己心理也平安」,「感謝大家,希望傷者平安」。
對於林男獲得交保,成大醫院今天傍晚在媒體LINE群組僅以四個字說明,「尊重司法」。
台南地院刑事庭長林臻嫺說,合議庭認為被告雖然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殺人未遂罪,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但考量被告犯後就自首,並坦承犯行,他在台南有固定居所、與父母、妻子及2名未成年子女同住,家庭支援系統完整,認無羈押必要性,所以准予15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在台南市北區戶籍地,併諭知其應於每日上午10時至立人派出所報到,以確保其於審判中按時到庭。
法官認為,林嫌自認遭職場霸凌及工作壓力大,曾前往精神科就診,但因服藥後會引發注意力不集中,為避免影響醫院工作之專注度故而停藥,因此其目前情緒仍未完全穩定,故為避免其再犯傷及他人,法官當庭再諭知責付予其配偶,並命其不得進入成大醫院、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觸告訴人及成大同事,以避免其再犯。
法官洪榮家今在合議庭上問林男職場上的狀況,林男回答,職場上只跟羅傳堯、陳姓護理師、呂姓護理師不合,羅傳堯是因為前年底不讓他調職台北榮總,陳姓護理師及呂姓護理師則是在工作上刁難他,甚至聯合其他組員排擠他。他認為,整件事是陳姓護理師帶頭主導的,所以在羅傳堯要求他離職時,他才會把矛頭指向陳。
台南地檢署今天上午發佈的起訴書僅指出,林姓體外循環技術師與陳姓護理師不睦,加上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要他離職的近因,並未提及林與團隊不睦的遠因。對此,檢方指出,檢察官只需瞭解林犯案時當下的動機,無須瞭解林及所屬團隊的過往的職場恩怨情仇。
成醫秘書室人員稍早前表示,院長與副院長今天都不在院內,至於主任秘書在處理評鑑事宜,不知人在何處,無法聯絡到人,對起訴書中林嫌提及職場霸凌一事,無法回應。
南檢起訴書指出,林嫌(42歲)與被害的陳姓護理師都是成大醫院心臟外科的體外循環技術師,到院工作已18年,因與在醫院工作29年陳姓護理師(53歲)有職場糾紛,工作屢遭組長陳刁難、挑剔,且認為陳刻意帶領同儕排擠他、影響主管對他的評價,故心生怨恨。
上個月28日上午8時45分,因林男要請假時,找到他帶的護理師「PENNY」蓋了請假單,引起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不高興,把林叫來「告知」請假規則,應該找誰來代班,羅還要求林男更換辦公室座位,並詢問有無離職之意,讓林再生不滿。
上午9時,林男情緒失控下,遷怒於平時相處不睦、負責管假的陳姓護理師,竟跑回辦公室拿蝴蝶刀,到手術室的開刀房,當時陳姓護理師正在準備安裝人工心肺機,林男不顧醫師正準備進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就直接在手術檯上、當病患面前,持蝴蝶刀朝胸、腹、背部及左手等部位刺殺,其中腹部一刀深及右肺,在場胡姓女醫師見狀,勇敢地衝去阻止林男砍人,左手掌側腹卻被刀子劃傷,她仍忍痛拉住林男,因在場同事協助陳女逃離現場,林男才罷手。上午9時14分,林男步行到台南市第五警分局開元派出所「自首」。
台南地檢署指出,林男右手持蝴蝶刀朝陳姓護理師共刺7刀,分別是胸、腹、背部及手部,導致陳受傷嚴重,林男本身是醫療人員,應該知道他刺傷對方的部位都是身體重要器官所在處,所以認定他的行為是殺人未遂,不是傷害罪。
檢方也查出,林男到開元派出所「自首」時,警方雖然已知道成醫發生殺人案件,但報案人沒有告知警方是誰涉案,所以林男到派出所行為是「自首」,而非「投案」,所以符合《刑法》第62條的自首規定。(辛啟松、劉榮輝/台南報導)
發稿時間 10:13
更新時間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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