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命案】小模死因有疑 土豪哥判刑10年遭撤銷

出版時間 2018/10/04

「土豪哥」朱家龍前年在北市W飯店涉包房辦毒趴,導致一名郭姓小模混用多種毒品喪命,一、二審均依違反《藥事法》等罪判朱男10年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指二審漏未調查死者的死因與其腎臟病舊疾有無關連等事項,今將朱男與同案被告蔡逸學、洪聖晏涉案部分發回更審,但駁回兩名藥頭江哲瑋、張子奕的上訴,維持二審各判刑9年與6年6月定讞。

最高院將朱男3人涉案部分發回更審的理由,包括:一、在場其他人的毛髮與尿液,都沒有死者郭女體內發現的PMA毒品成分,無法證明死者生前施用的PMA毒品來自朱男3人所提供。二、死者生前曾因腎臟病就診,朱男等人曾聲請調查死者是否因此服用禁藥偽藥後無法代謝排出,但原審漏未調查。三、二審判決引衛生福利部函示,但未於審判期日踐行調查程序,讓朱男等人對此表示意見,程序違法。

判決指出,朱家龍(29歲,在押)因家境優渥、出手闊綽,被封為「土豪哥」,前年(2016年)12月2日下午起,朱在W飯店包房辦趴多天,朱的朋友洪聖晏(在押)、蔡逸學聯繫小模、傳播妹到場助興,還找江哲瑋(在押)、張子奕(在押)等人,涉提供搖頭丸等多樣毒品,給賓客任意取用。

郭女(20多歲)在同月4日凌晨3時許加入,因混用過量毒品與偽藥,同月7日清晨4時許出現神智不清等症狀,現場賓客雖找一名吳姓密醫為郭女注射「排毒針」但無效,送醫後仍於當晚不治。

一審依《藥事法》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判朱男10年徒刑,另4名共犯各判刑4年2月到10年6月不等,上訴高院二審後,朱堅稱與郭女之死無關,並懺悔說:「我會遠離毒品,珍惜人生,盡力回饋社會!」

高院二審認定朱男5人應對郭女之死負責,今年5月底9日改依《藥事法》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判朱、蔡各10年徒刑,洪男10年6月徒刑,江男販賣二級毒品判刑9年。張男因販賣二級毒品等罪,從一審的4年2月徒刑改判6年6月徒刑,是本案二審唯一被加重刑責的被告。(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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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哥朱家龍(左)被控辦毒趴害死小模,最高法院今發回更審。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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