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法院認定三人皆有不確定殺人故意、量刑考量)
新北市土城區知名鼎玉鉉鵝肉店去年11月遭人潑灑易燃的甲苯、香蕉水及油漆,碰觸店內爐火引發大火,造成許姓老闆娘、張姓員工死亡,林姓廚師等3人受傷,檢警查出全案疑因店家的三兒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被集團懷疑黑吃黑侵吞2、300萬元,集團老大「阿龍」指使手下蔡興旺、林家寶、黃煒杰前往討債,3人竟涉嫌縱火釀2死3傷慘劇。新北地院今依殺人罪判蔡男無期徒刑、林男、黃男則各被判刑15年及13年。仍可上訴。
目前仍遭羈押的蔡興旺到庭聽判後面無表情,原本僅被依恐嚇罪起訴並獲交保的黃煒杰,得知合議庭改依殺人罪判他13年徒刑,雖對死傷者家屬和往生者表示「對不起他們」,但也認為判刑太重,將和家人討論是否上訴。
開庭時,鵝肉店老闆林見發表示,此事造成妻子跟員工慘死,店也因此關閉,等同家破人亡,林男因此與四個兒子對蔡男等3人求償1761萬餘元,過世的張姓員工母親則求償915萬餘元,受重傷的張姓廚師另求償1340萬餘元,都將移由民事庭審理。
判決指出,蔡興旺曾在工地刷油漆,也跟黃煒杰一起從事風管噴漆工作,並且黃男在調和油漆時,曾告訴蔡男甲苯、香蕉水極具易燃性,但蔡男仍表示要加進去,而當蔡男、林男下車潑灑時,是連水桶都朝店家丟去來擴大潑灑範圍,在當時鵝肉店仍用火烹煮營業,進而引發火勢不可收拾,才釀成2死3傷悲劇,而合議庭認為,黃男雖在車上錄影,未下車潑灑,但未制止,還一起駕車逃亡,也都未報警救災,因此與蔡、林皆有不確定的殺人故意。
法院考量蔡男等3人僅因為替集團老大阿龍討債,卻逞一時之快,遷怒無辜,不僅恐嚇,還潑灑高易燃性液體,終導致店家大火,奪去老闆娘與張姓員工生命,造成林姓廚師臉、頸等全身重傷害,以及兩住戶輕傷,顧及被害家屬驟失親人苦痛,傷者須長期復健,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犯後還意圖潛逃出境,甚至串證稱僅有蔡興旺1人潑漆,混淆檢警偵辦,不宜輕縱,應予嚴懲,由於黃煒杰有當庭向被害人及家屬鞠躬道歉,合議庭認為他尚有悔意,因此才依殺人罪輕判他13年,至於蔡興旺則判無期徒刑,林家寶則15年。
全案起於鵝肉店三兒子林永承在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跟綽號「阿龍」詐騙集團老大有285萬餘元的金錢糾紛,但阿龍(檢方另案追緝中)則認為林永承搞地下匯兌私吞340餘萬元,去年11月27日指派蔡興旺(27歲)帶人到中央路、明德路口林家開設的鵝肉店討債,見老闆林見發不願處理,當場放話「就讓店開不成。」
去年11月30日蔡興旺再帶著國中同學林家寶(26歲)、黃煒杰(27歲)前往鵝肉店,預先購買甲苯、香蕉水、調和漆等,混製成各5公斤的高易燃性液體兩桶,當晚近9時許前往鵝肉店,由黃男在車上用手機錄影,蔡、林則下車,不顧烹煮區5個爐具正在烹煮,朝店門口潑灑,隨即引起大火。
大火不僅燒毀鵝肉店,還造成張姓員工當場死亡,許姓老闆娘、林姓廚師、尹姓、鄭姓女住戶受傷,許姓老闆娘送醫急救多日,仍傷重不治。
蔡、林與黃3人犯案後逃離現場,看新聞得知縱火造成嚴重傷亡,原本要南下躲藏,但在高速公路看到越來越多後續報導,越想越心懼,於是刪光所有手機資料,決定逃往新加坡,所幸警方早已鎖定,移民署也適時攔阻,將3人逮捕到案。(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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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0:22
更新時間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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