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帶少女到大城運動公園附近偏僻小路搞車震,少女父親得知後氣得提告,楊男判刑1年2個月。翻攝畫面
35歲楊姓男子透過交友app軟體結識一名14歲少女,還以暱稱「藤元括北」加少女的Line好友,5天後約砲,把少女載往偏鄉小路車震,並要求少女協助口交,過程中這名大叔還樂得用手機自拍,少女父親得知後氣得提告,彰化地院近日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楊男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今年4月26日,楊姓男子透過「SayHi」聊天約會交友app軟體結識少女,聊了5天後,相約5月1日清晨6點碰面,楊男隨即把少女載往大城鄉運動公園旁一條偏鄉小路車震,還要求少女口交,過程中楊男並用手機自拍性愛照。
由於少女太早出門,引起父親疑竇,少女返家後禁不起父親追問,吐實和男網友外出車震,少女父親氣得帶她到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前往楊男住處搜索,果然在楊男手機內查扣10張性愛照片。
楊男供稱自己未婚,在六輕打零工維生。法官審酌,少女心智、判斷能力均未成熟,也無完全性自主決定能力,楊男為滿足私慾,邀少女性交還拍攝性愛照片,雖然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也坦承犯行,但未與少女及少女父親和解或獲諒解,全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1年2個月,並沒收手機。(俞泊霖/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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