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龜甲石」可延年益壽 2男山區盜採23顆

出版時間 2018/10/01
林男和詹男至山上林道挖取的「龜甲石」。台中地檢署提供
林男和詹男至山上林道挖取的「龜甲石」。台中地檢署提供

台中市林姓、詹姓男子在今年1月間,兩度持釘耙、十字鎬、圓鍬等工具至和平區白毛山林道4公里往下切50公尺處,以鋸切方式破壞薄姜木的樹根,挖取23顆龜甲石,價值2萬6千餘元,台中地檢署依加重竊盜罪、違反《礦業法》及《水土保持法》等罪起訴林男和詹男。
 
檢方指出,詹男(45歲)駕駛小貨車載林男(47歲)至白毛山林道後,即尋找有龜甲石的林地,先鋸切薄姜木的樹根再挖出石頭,由於林管處在林道裝設有監視器蒐證,經林管處人員發現後報警找到林男,並在林男住處扣得23顆龜甲石,重量共17.43公斤,據林管處估價值2萬6千餘元。
 
檢方表示,龜甲石的主要成份是沙岩或方解石沈積岩,含有鐵質褐土和灰土,因碳酸鈣(方解石)和硅酸鹽(石英)從裂縫中龜裂成龜甲一般的紋路,而被稱為「龜甲石」。由於玩石者認為收藏龜甲石可延年益夀、鎮宅保平安,致宵小不顧山林水土保持,斷樹根挖取龜甲石販售。(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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