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樹抗爭277小時 兩護樹人挨告妨害自由

出版時間 2018/09/27
樹黨主席潘翰疆(中)和律師王至德(左一)等人今早到北檢門口辦記者會。吳珮如攝
樹黨主席潘翰疆(中)和律師王至德(左一)等人今早到北檢門口辦記者會。吳珮如攝

今年7月13日樹黨黨主席潘翰疆等人不滿台北市杭州南路正隆都更案建商欲斷根移植一顆百年老樹,爬到樹上抱樹長達277小時,阻止正隆移樹,結果遭正隆控告妨害自由罪,台北地檢署今傳喚潘翰疆等人出庭,開庭前潘召開記者會表示,老樹應以《森林法》保護,不應該非法斷根,他們才在地主同意下抱樹抗爭,並無違法。
 
潘翰疆還表示,正隆公司為了都更架設的圍籬已經佔用國有土地,最後經過會勘確認後才撤掉圍籬,老樹也在圍籬範圍之外,既然正隆沒有權力管理老樹所在的該區土地,為何有權利告他們妨害自由入侵住居?因此潘希望檢方傳喚林務局長林華慶和文化局長鍾永豐出庭,釐清老樹是否能以《森林法》保護。
 
潘翰疆的律師王至德也表示,潘翰疆等人被控妨害自由,其實根本不成立,因為他們是經過地主同意才爬樹,怎麼會有侵入住居的問題,且主觀上也沒有犯意。(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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