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陳姓男子(案發時19歲)為幫家人出頭,持鐵椅砸死父親好友案件,因行動不便的洪姓男子與父親有財務糾紛,加上家人車輛遭砸毀玻璃,陳男認為是洪所為,找來友人赴洪家質問,並持鐵椅重擊洪頭部,導致洪傷重不治。其友人賴男謊稱是自己所為,欲替陳頂罪,隔天才坦承是陳下手,彰化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陳男1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9年,賴男依強制罪判1年有期徒刑、頂替罪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警方調查,去年10月18日晚間約8點多,陳男(20歲)等前往大城鄉洪男(57歲)家,雙方發生口角衝突,陳、賴持鐵椅追打洪男,洪男不斷閃躲,但遭陳男持板凳重擊頭部,其中1支鐵管椅腳直接插入洪男頭蓋骨,另1傷及其胸部,造成其頭部骨折、腦組織外漏、血流如注、倒地不起、抽蓄,3人膽僅搭車逃逸,洪男送醫途中無生命跡象,搶救後仍不治。
判決書指出,陳男父親於2015年間曾向洪男收取其車禍理賠金作為投資款,但陳父親稱投資失利,讓洪男血本無歸,洪男多次向陳父催討返還款項,雙方因此產生嫌隙,去年10月14日凌晨,陳家2台自小客遭砸毀玻璃,經調閱監視器,陳家人都認為是洪男所為,陳男皆賴男、洪男與陳母當天凌晨前往洪男家叫囂、辱罵、踢踹其住處木門,但洪男不予回應,經員警前往處理,陳男等人才離開。
但陳男心有不甘,案發當晚再度召集賴男(21歲)、江男(19歲)等人前往洪男住處,與找洪男商討車輛玻璃毀損賠償事宜,為使洪男出面,將其木門踹破,並腳踹屋內木製家具,洪男四處逃竄仍遭陳男以圓板凳猛砸頭部致死。
陳男雖辯稱非有意致洪男於死,也非預謀犯案,但法官認為,陳男對行動不便的洪男痛下毒手,以圓板凳重擊其頭部、手段殘暴,並造成被害人死亡,完全不顧他人生命價值,造成家屬內心難以平復之傷痛,犯後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檢方請求量處無期徒刑,但因陳男為自首,因此量處有期徒刑18年。(鄧惠珍/彰化報導)
發稿時間15:00
更新時間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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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家人出頭 19歲男揪友砸死父親好友遭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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