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告議長夫人 查無賄賂事證不起訴

出版時間 2018/09/05
三星鄉長黃錫墉(左)不滿黨內議員初選民調結果,上地檢署按鈴申告。資料照片
三星鄉長黃錫墉(左)不滿黨內議員初選民調結果,上地檢署按鈴申告。資料照片

宜蘭縣三星鄉議員在民進黨內初選時,爆發疑似代接電話風波,雖然最後由現任議長陳文昌勝出,但同樣有意參選的鄉長黃錫墉認為過程不公,怒告陳文昌的妻子等四人,並退黨以無黨籍身份登記參選,宜蘭地檢署偵結此案,認為選罷法中對黨內初選規範僅針對「期約或收受賄絡或其他利益(俗稱:搓圓仔湯)」部分,且經詢問證人並未有任何賄賂等相關事證,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事件起因於今年三星鄉議員選舉,由於名額僅有一席,已連任屆滿的鄉長黃錫墉欲轉戰議會,但現任議長陳文昌也有意尋求連任,民進黨內因此在今年1月23日舉辦電話民調初選,最後由陳文昌勝出。

但黃錫墉卻出示影片指控,陳文昌陣營帶人進入無法行動的老太太屋內搶接電話,且影片中接電話的年輕人還是代理縣長陳金德的兒子陳謙,黃錫墉認為民調結果受到影響、應該作廢,並上地檢署按鈴控告議長夫人余玉女、陳謙、三星鄉代會主席陳文新等人違反《選罷法》。

然而宜蘭地檢署偵結此案,經詢問被錄下疑似被代接電話的屋主後,屋主證稱已被告知會有人到家中代接電話,在該戶工作的外籍看護作證時也指出,進來代接電話的人並沒有拿出任何物品或金錢要求借用電話,本案也未查出任何賄賂的相關事證,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但黃錫墉對結果卻相當不滿,質疑地檢在「護航」陳文昌,黃錫墉指出,曾擔任三星鄉公所秘書的陳坤,日前同樣認為民調不公,狀告時任民進黨宜蘭黨部主委林進財,檢方也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告訴人陳坤還能提起再議。黃錫墉出示當時按鈴申告的刑事訴狀,指出自己明明是告訴人,不起訴書上卻變成告發人,讓他沒有提起再議空間,認為其中有問題。

對此宜蘭地檢署指出,兩者法條不同,有些法條僅有社會或國家法益,陳坤的案例中也脅迫到個人自由的法益,是犯罪之直接被害人,因此為告訴人,有申請再議的空間。

但過去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曾針對類似黃錫墉告發一案發起座談,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法務部研究意見,都認為應採甲說,即違反該法條犯罪行為是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犯罪行為直接受害者為國家,因此受有損害之個人,僅係該犯罪之間接受害之人,自不得告訴及聲請再議。(突發中心張芸甄/宜蘭報導)

議長陳文昌的妻子余玉女挨告違反《選罷法》,獲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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