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許慧欣父「假買賣真詐財」 婚紗女強人判有罪

出版時間 2018/09/03
許慧欣父親不滿無端被指控詐財怒提告。資料照片
許慧欣父親不滿無端被指控詐財怒提告。資料照片

創始人蘇愛珠2015年向向《時報周刊》爆料,指前年2月她透過知名房地產開發業者林子原向藝人許慧欣家族買房產,事後爆發買賣糾紛,蘇女指控許慧欣的父親許俊明「假買屋真詐財」,許父認為名譽受辱提出告訴,蘇女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後,在法院審理期間認罪,被台北地院依誹謗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由於雙方都未在上訴,全案定讞,北檢日前已令蘇女到案,蘇女繳交罰金後已執行完畢。

許慧欣的父親許俊明與兄弟許俊雄、許俊文在台北市士林區大東路擁有一處4層樓房子、及週邊的2塊土地,林子原則是許俊雄的小舅子,林男在取得許俊雄所擁有的1/3產權後,欲轉手賣給蘇愛珠,雙方卻起了買賣糾紛。

事後,蘇愛珠向台北市議員林瑞圖陳情,並透過林的牽線向《時報周刊》記者爆料,並刊載在2015年8月28日所出版第1958期封面,以「許慧欣父親遭控假賣屋真詐財」為標題報導出刊。

《時報周刊》當時報導內容包括「貴婦蘇愛珠指控,去年他從許俊雄的小舅子林子原手中,以7200 萬元買下許家位於台北市大東路房屋,未料,許家事後又委託房仲把房子另賣他人,侵吞屋款,避不見面。蘇愛珠不甘受騙,日前怒告許氏家族假賣屋、真詐財。」、「這群人擺明串通好的,之後又全躲在美國相應不理,這些人心好狠,又要吞她的錢,還拿手賣屋的錢,簡直就是詐騙集團。」、「最惡劣的是許俊明,得知林子原收了蘇愛珠的錢,卻還把屋款匯給林子原,這種做法就是串通」。

許慧欣父親認為,這個土地買賣糾紛,他既不知情,也未參與,怎麼可以胡亂把他扯進去,因此認為名譽受損,除了對蘇愛珠提出告訴外,另外也對對周刊社長、編輯、撰稿記者提告,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周刊並無誹謗故意處分不起訴,但蘇愛珠明知這個買賣糾紛與許慧欣父親無關,卻指許父詐財,因此將蘇女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蘇女坦白犯罪,並表示目前無業、需照顧雙親等,蘇女的律師也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但法官認為雙方並未達成和解,因此判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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