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動新聞)
男子陳柏宏不滿江姓女友重回張姓前男友懷抱,前年底開車尾隨兩人機車,趁兩人在蘆洲區國道路等紅燈時衝撞機車,見張男上前關懷無法起身的江女, 再持改造手槍下車向張男右後腰開槍後逃離現場,所幸張男被緊急送醫而獲救。陳男到案後深表愚蠢、後悔、不值得,新北地院今依殺人未遂等罪判陳男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陳柏宏(29歲)不滿江姓女友和他分手後,吃回頭草投入張姓前男友懷抱,2016年12月以3萬元購買一把改造槍枝及1顆子彈,12月31日一早開車前去江女住家附近等候,看見兩人騎機車出現即尾隨在後,趁兩人在國道路上等紅燈時,從後衝撞兩人機車,張、江當場人車倒地。
張男見江女受傷無法起身(傷害部分,江女撤告),趕緊上前關心,此時停好車的陳男帶著槍彈下車,對張男後腰開槍,隨即開車逃逸,張男經人送醫才獲救,警方調閱監視畫面追查,陳男自知難逃法網,3天後自行投案。
檢方認為陳男開車衝撞兩人,顯有殺人犯意,但法院認為,陳男若真有意殺人,應會再開車輾壓被害人,且江女供稱,案發前兩天她曾與陳男過夜,事後還LINE陳男:「謝謝你一直愛著我,我也愛你,但是現在的我,不能給你任何幸福」,另江女也證稱,她其實有意跟張男分手,再跟陳男在一起,法官據此認定陳男對江女僅有傷害意圖,應無殺人犯意。
不過陳男射擊張男部分,法官認為極可能傷及內臟,大量出血致命,且先前陳男曾揚言斷張男手腳,還嗆殺「張畜生」再自殺,兩人之間又是情敵關係,因此認定陳男有殺張男企圖,惡性非輕,也未和解,今判他6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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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5:18
更新時間:19:01
男子陳柏宏槍殺情敵後,躲了3天才自行投案。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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