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老闆強吻掐胸女員工 被密錄還原淫行

出版時間 2018/08/31
雲林劉姓老闆涉強制猥褻女移工遭判刑。圖為示意圖
雲林劉姓老闆涉強制猥褻女移工遭判刑。圖為示意圖

雲林縣一家公司劉姓老闆(66歲)於2015年雇用越南籍女移工(25歲),覬覦對方年輕貌美,身材窈窕,以每次5000元代價利誘性交遭拒,竟利用職權身分,在餐廳、辦公室壓制女方強吻、隔著衣物摸胸並用生殖器緊貼女方下體摸擦,女方2度掙扎逃離,劉仍不死心,隔年又在公司廠房熊抱女方身體;被害女子身心受創,逃離公司,現在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害怕男性,背後有人就怕。雲林地方法院今日審結全案,劉2次強制猥褻罪、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共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應執行5年2月。

承審法官表示,這名女移工(甲女)年輕貌美,未婚,來台工作是希望多賺點錢寄回越南家幫忙,離婚的老闆誇她人美身材好,是他喜歡的型,要她晚上陪睡覺,每次給她5000元,4次就快等於她1個月的工資,甲女不願意,但又不想得罪老闆,怕沒工作,只能婉拒,十分困擾。

劉姓老闆於2015年11月14日下班後,在該公司餐廳內,徒手壓制甲女雙手及身體,強行拉甲女屁股緊靠自己身體,擁抱甲女,甲女勉力掙脫,表示要大聲呼救,劉才讓甲女離去。

劉姓老闆於2015年11月22日下午,用公司廣播呼叫甲女到他辦公室,不顧甲女抗拒,強吻甲女並推倒在沙發上,隔著衣物用他的生殖器緊貼甲女下體摩擦,並以雙手隔衣撫摸甲女胸部。甲女掙脫逃出辦公室,他又拉甲女回辦公室後強壓在甲女身上,繼續隔衣物用他的生殖器摩擦甲女下體,接著要強行脫去甲女褲子,並壓制甲女雙手、強吻嘴巴及胸部,甲女再次掙脫逃離,犯強制性交未遂罪。

劉姓老闆於2016年4 月某日晚間,在該公司廠房徒手強行抱住甲女身體,再構成強制猥褻。
 
甲女錄下和劉老闆相處時的對話,她不斷受到劉提出性愛要求,甲女有明顯驚呼聲;廠內同事也作證看到劉老闆跟甲女在廠內公共區域時,甲女曾大喊「不要」;甲女為了工作收入,表面上必須和老闆不撕破臉,但又得隨時提防老闆接二連三的強制性侵、強制猥褻行為,最後她選擇逃離公司,躲到教會,由教會人員陪同報警,經過嘉義長庚醫院鑑定,罹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承審法官表示,甲女現在不喜歡男性,背後有人就心生恐懼,持續接受社工人員心理輔導中。(寶智華/雲林報導)

發稿時間13:30
更新時間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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