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智群律師(klaw)
新聞:藝人狄鶯、孫鵬的18歲獨子孫安佐3月時在美國揚言恐攻校園遭逮,28日已舉行認罪庭,孫安佐也全數認罪,放棄上訴權利,不過有許多美國網友對此結果感到傻眼,直言:「台灣人的錢真好騙!」
想法:
1.美國律師一定比台灣律師貴,這個不用說,
但如果認為「搞了半天還是認罪,搞屁?」
甚至認為「這樣的情況根本不用請律師」,
這種想法,
就跟看到淹水就說前面治水工程沒效
有87分像!
2.每個案件都不一樣,
有的可以打無罪,有的沒辦法,
證據確鑿、沒辦法打無罪的案子,
硬打無罪,只會死得更難看!
像孫安佐這個案子,
有恐嚇訊息、槍跟彈都有,
就是沒辦法打無罪的案子,
頂多是停損,看可不可以判輕一點。
3.也許有人會問,
既然要認罪,幹嘛花錢請律師?
這個問題很實際,
那我也實際告訴你,
請律師,
除了程序正義,
確保訴訟程序裡不會被婊(我沒說誰婊你喔)之外,
另外一個功能,
是找一個軍師,
幫你分析整個案子的優勢、劣勢,
(認清事實,有時候天真是會害死人的!)
幫你精算後面幾步,
甚至運算「收官」時會是什麼結果。
(就跟下圍棋一樣,
職業棋士可以看出下面幾十步甚至收官的結果)
經過律師提供分析意見,
你才會知道自己現在的處境是什麼,
接下來怎麼做比較好。
4.認罪真的沒用嗎?
以律師的角度,
認罪有「好」的認罪、「壞」的認罪~
什麼是「壞」的認罪?
明明是無辜,甚至有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只因為若干人士(為了方便結案)慫恿,
就認罪,這個就是壞的認罪。
好的認罪,要符合兩個要件:
(1)案件沒有打無罪的空間,
或打無罪的空間很小,拼不過會很慘;
(2)已經審慎評估過,可以用認罪換到什麼。
像K之前辦過一個軍法案件,
是補給品外流的貪污案件,
最低消費額「10年有期徒刑」!
那個時候還是軍事法庭審理,
我進去後,
評估沒什麼打無罪的空間,
但認罪+拼3次減刑,卻可以讓被告拿到緩刑,
決定用認罪方式處理,
想辦法湊3次減刑(這個就是律師要努力的),
最後順利拿到緩刑,不用關,
你說律師沒幫上什麼忙嗎?
5.其實更常見的情況是,
認罪了,還是沒辦法拿到緩刑,還是要關,
(這個在販賣毒品案件非常常見)
那難道認罪就毫無意義嗎?
也不是!
像我之前處理過一件販賣一級毒品,
最低消費額「無期徒刑」!
經過減刑,判14年,
上訴二審,
經過律師我分析歷年刑度主張判太重
法院認同,改判12年,
本來無期徒刑搞到12年,
你覺得律師有沒有幫上忙呢?
※本文由 林智群律師(klaw)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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