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去年酒後情緒失控,持西瓜刀砍死一起喝酒的彭姓朋友,蔡男逃回家吞安眠藥後企圖殺病妻共赴黃泉,但僅砍傷妻子頸部、雙雙獲救。蔡男到案允諾賠償彭家1362萬餘元,所犯殺人罪獲輕判13年徒刑定讞,傷妻部分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蔡男情堪憫恕,今再依殺人未遂罪酌減改判他2年徒刑。仍可上訴。
高院改判理由指出,蔡男砍妻動機為自知殺友後難逃法網、生無可戀,可是擔心留下罹患肝硬化的妻子長期臥病會拖累獨生女,才出此下策,但聽到妻子求饒便罷手,屬於「己意終止未遂」,蔡妻今年5月病逝,生前與女兒到更一審出庭時,願原諒蔡男、希望蔡男能回家團聚,代表蔡男確有情堪憫恕之處,今據此輕判。
判決指出,男子蔡鴻我(64歲,服刑中)去年(2017年)1月25日晚間6時許,和被害人彭男在羊肉爐店吃飯喝酒到隔天凌晨,雙方突然爭吵,蔡怒持1把西瓜刀朝彭的頭頸、前胸和雙手猛砍30刀,其中15刀集中在頭頸部,多處深可見骨,彭失血過多而休克,當場死亡。
蔡男逃回家吞安眠藥企圖畏罪自殺,又擔心臥病在床的妻子會拖累女兒,涉另行起意,掀開被子對妻子說:「妳也要死,我也要死,我們兩個都要死!妳活著也痛苦!」等語,並持西瓜刀往妻子頸部揮砍1刀,企圖同歸於盡。
蔡妻脖子被砍出一道約9公分撕裂傷,驚嚇用被子護身,哀叫:「爸爸(蔡妻平時跟女兒喊蔡男「爸爸」)不要這樣!我不要死!」蔡男聽了心軟,棄刀離開,隨後跟妻子都被送醫急救,警方獲報趕來逮人。
蔡男到案坦承殺害彭男,聲稱被彭辱罵而失去理智,「我拿刀一直砍他的脖子,發現他還有氣,就把他翻過去,砍後腦杓,我看著他斷氣,有摸鼻子確認!」
一審指蔡男手段兇殘,將蔡殺彭的犯行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砍殺妻子的犯行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蔡上訴表示判太重,宣稱當時喝太多酒、意識不清,拿刀砍妻子只是想砍傷而已。
二審指蔡男僅因口角就亂刀砍死朋友,使被害人死前遭受驚惶與痛楚、更造成家屬驟失至親的悲痛,但蔡允賠彭家1362萬餘元、當庭先付150萬元並鞠躬道歉,彭家願給蔡輕判機會,代表仍可教化,據此將蔡所犯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各酌減改判13年與5年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8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
蔡男上訴仍主張判刑過重,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對殺人罪的判決定讞,至於蔡涉殺妻部分,最高法院指二審認定蔡是因妻子「大喊抗拒」、「掙扎」而未遂,但蔡與妻子的供詞顯示蔡一聽妻子的求饒就罷手,蔡也供稱:「如果我真的要殺她,她真的會死!」等語。
最高法院認為,此部分過程若屬實,對蔡男的刑責減輕是有利證據,因此發回高院更一審查明。蔡在二審出庭聆判後還押時被問到是否後悔,答稱:「我早就反悔(後悔)了!」並表示:「我希望判10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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