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800台比特幣挖礦機涉竊電上億 嘉義地方名人遭搜索

出版時間 2018/08/21

(更新:新增內容和影片 )

參選本屆嘉義縣東石鄉長敗選的地方名人黃石吟,今天遭檢方指揮大批警方到黃石吟東石的住家等七處搜索,查扣800多台比特幣機具。黃石吟喊冤指:「挖礦機合法進口,檢警不當查扣私有財產」。檢警則表示,用挖礦機竊電就是犯罪工具;台電初估2個月約竊取電費500萬,檢警說目前證據顯示至少竊電超過一年,竊電費恐怕高達上億。

今天下午檢警初步清查指出,共有黃姓等7人,確以竊電方式進行比特幣挖礦作業,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項及刑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進行扣押,共扣得818台挖礦機、電腦5部及比特幣5.41枚等物。本案經台電公司粗估,黃姓被告等7人每月竊取電力約新臺幣6百萬元,目前查出保守估計共竊得約7千萬元,
 
檢警指出,黃石吟上個月才因設挖礦機房挖比特幣竊電,遭地院依竊電罪判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嘉義地檢署接獲台電檢舉,今天上午指揮大批員警到黃石吟住家等7處搜索查扣,共查扣疑似竊電800多台比特幣挖礦機。
 
黃石吟(62歲)及承租該處的陳姓男子在場,指檢警:「不當查扣私有財產,造成損害」;他們說,挖礦機合法進口,不是犯罪工具,應與竊電分開處理。檢察官表示,是依刑法第38條第2項予以扣押。
 
檢方接獲檢舉,指黃石吟疑重操舊業,設挖礦機房挖比特幣,檢察官江金星上午指揮嘉義市刑大及刑事警察局中部犯罪中心,會同台電人員到東石鄉三塊厝黃石吟住處等7處搜索查扣挖礦機。台電人員也發現電表被動手腳拔除排線,疑線路電箱也被改造竊電。
 
黃石吟強調,他出租該處所給陳姓男子,與台電有合約供電,進口挖礦機每部6、7萬元,全世界百餘國家都合法挖礦,竊電歸竊電,檢察官不應該查扣私人財產挖礦機,挖礦機不是賭具。不過檢警指出,挖礦機的耗電是竊電所以是犯罪工具,理應查扣。
 
檢警指出,設挖礦機房挖比特幣,涉及竊電、詐欺及背信罪, 查獲有竊電行為,挖礦機犯罪工具,且有持續 性行為,依法查扣,偵訊涉嫌人。

台電嘉義區營業處也說,黃石吟上次被查獲竊電電表廢除停用,發現又有新竊電行為,報請檢方查辦,夏天電力吃緊,竊電非法侵害國家電力。
 
法院上月判決黃石吟竊電案指出,黃在東石鄉三塊厝土地鐵皮屋設挖礦機房,共擺放200台礦機挖取比特幣,經常有150台同時運轉,因機台、電腦主機等設備需24小時運轉,用電量大,2016年6月一期的電費度數就高達2萬度,電費近11萬元。
 
黃石吟為減低用電量及電費,2016年6月14日至同年8月間,夥同他人以破壞電表方式竊電,去年2月15日至4月間又以同樣手法破壞第2顆電表,持續竊取台電電能,直到去年5月30日台電會同警方上門才查獲竊電。如今又再度被查,檢警認為要查扣犯罪工具才能制止黃等人竊電行為。

3C部落客電腦王阿達表示,挖礦機十分耗電加上要全天候用冷氣降溫,800多台挖礦場每個月用電量高達500萬元並不稀奇,他強調,現在挖比特幣不滑算,比特幣行情最高價是美金二萬,現在降到約六千美金,根本不敷成本,而且比特幣價值還會再降,估計會降到三千美金;不過,他透露,有些礦場是幫忙國內外「洗錢」並非只靠比特幣賺錢,那利潤就很難估了。(徐彩媚/嘉義報導)

出版時間:1421
更新時間: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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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查扣疑竊電800多台比特幣挖礦機。徐彩媚攝
檢警查扣疑竊電比特幣挖礦機。徐彩媚攝
檢警查扣疑竊電比特幣挖礦機。徐彩媚攝
檢警查扣疑竊電比特幣挖礦機。徐彩媚攝
檢警前往東石鄉查扣疑竊電比特幣挖礦機。徐彩媚攝
看起來很雄壯的礦場。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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