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審幼童遭停職 花蓮劣檢:處分過重提復審

出版時間 2018/08/20
檢察官林俊佑。資料照片
檢察官林俊佑。資料照片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認為女兒在幼兒園遭霸凌,竟涉帶警員到幼兒園公審其他幼童,日前被法務部以違失情節重大等理由處分停職,事後林俊佑質疑處分過重,有違比例原則,上周已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停職案。
 
40歲的林俊佑被控帶2名警員闖幼兒園公審其他幼童,引發各界撻伐,法務部原本要將林調職到澎湖,卻引發澎湖人民反彈,蔡清祥還曾嚴詞痛批林:「不管他調到哪裡去,大家都不歡迎,像這樣的檢察官應該要檢討自己的行為,真是無地自容,我希望所有的檢察官都引以為戒。」
 
最後因沒有地檢署願意收留林俊佑,法務部決議將林留任花蓮,但以停職並送監察院彈劾,林俊佑停職期間依法仍可領取本俸的半薪1.6萬。
 
林俊佑日前收到人令後已停職,但林認為,有部分媒體將他在幼兒園內的照片,其中站在他身旁的女兒,誤植為被他質問的孩童,還稱孩童「嚇壞」,扭曲他形象和本意。
 
而他是為了保護女兒才到幼兒園理論,雖遭花檢以強制罪、侵入住宅等罪起訴後,但目前尚未判刑就被停職,認為該處分過重,不符比例原則,提出復審。
 
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等,林提出復審後,法務部也會提出答辯狀,由保訓會裁量法務部的處分是否適當。(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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